(更新:網友意見動新聞)高雄一名郭姓女保險業務員去年偷吃黃姓閨密的老公,姦情曝光後郭女絕地大反攻,不但否認背叛黃女偷吃人夫,還反告黃夫強制猥褻,但一、二審勘驗黃女在家錄到老公和郭女偷情影片,發現郭女不斷哀求「快一點上」、「再進來一點、再進來一點」等,完事後與黃夫交談還面帶微笑,因此認定她犯行明確,依相姦罪判郭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黃女提告指出,郭女是妹妹的同學,從小到大已認識10多年,沒想到自己的婚姻竟毀在郭女手上,去年1月間,她在家中電腦意外發現老公與郭女的親密LINE訊息,隨即在住處裝設針孔,不久就錄到郭女趁她不在家時,兩度上門與她老公在客廳擁吻愛撫及在兒童房床戰的畫面,她憤而提告,後因老公認錯,她同意對老公撤告,但也在審理期間離婚。
法院審理時,郭女矢口否認相姦,辯稱當晚她幫同事慶生,才借住黃女家三樓的兒童房,不料隔天早上黃夫只穿一條平口褲就闖進房間,稱黃女有事外出,隨即抓住她雙手壓住她,並以生殖器在她下體摩擦,過程中她一直反抗拒絕,但黃夫都不理會,她是被曾男強制猥褻等。
但橋頭地院勘驗黃女提供佐證的性愛影片,發現郭女和黃夫在約半小時完整性愛過程中,不時傳出打情罵俏及鹹濕對話,包括郭女說「我求求你」、「你可不可以快一點上」、「再進來一點、再進來一點」,甚至自行挪腳踢掉掛在腳邊的褲子;黃夫則回應「啊,這樣勒,有撞到喔,有喔」、「我想射在裡面」,郭女還回「不可以啦」等語,結束後黃夫起身以衛生紙擦拭郭女下體,她還面露微笑與黃夫對話,因此認定郭女非被迫發生性行為。
郭女的律師主張郭女是一時失慮,且無前科,請求法院判她緩刑,但法官認為郭女身為黃女多年好友,竟與黃夫交往通姦,對於黃女造成心理上重大打擊,況且郭女直到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否認犯行,甚至以遭強制猥褻等辯詞推諉卸責,可見毫無悔意,因此不准緩刑。高雄高分院日前駁回郭女上訴,全案定讞。(王吟芳/高雄報導)
========網友意見========
網友表示:「難怪法官們強力反對通姦除罪化的法案。。。。」、「女人何苦為難女人,自己老公管不住小頭何必怪別人呢?」、「誰會一時失慮去搶人家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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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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