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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33歲男子王信仁不滿交往月餘的邱姓女友提分手,竟以臉書假帳號騙邱女到國小校園碰面,將她勒昏再持磚頭痛擊頭部,並朝胸、腹部猛刺15刀致死,犯案後還故意拉下死者褲子製造性侵假象,高雄高分院今仍依殺人罪判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將依職權上訴。
判決指出,王信仁去年初在臉書結識21歲邱女,雙方交往20餘天後邱女提分手,王男心有不甘揚言對邱女不利,邱女為此跑到位於高樹鄉的乾媽家躲避。去年2月8日晚間,王男利用邱女偏好臉書交友,竟在臉書開立化名「張俊傑」的假帳號,誘邱女至高樹鄉廣興國小關福分校碰面,謊稱要一起去唱歌。
當晚王信仁戴手套埋伏在學校穿堂,見邱女進入校園即以童軍繩勒昏她,直到口吐白沫,再拿磚頭重擊邱女後頭部致變形,接著持水果刀猛刺邱女胸、腹致死,行凶後還故意拉下死者褲子故佈疑陣,製造邱女遭人性侵後殺害的假象,企圖誤導檢警辦案,但終究難逃法網。
屏東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王男只因被害人提分手,便以殘忍的手段加以殺害,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屏東地院今年2月依殺人罪判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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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1:26
更新時間:17:22
王信仁二審仍判無期。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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