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不甘淪小三,竟濫權查個資去嗆正宮。
男女交往前還是先弄清楚對方是否單身比較妥當,1名鍾姓女警4年前罹癌從台北轉調花蓮,與1名薛姓男子發生戀情,2人相戀4個月女警才發現對方已婚,女警不甘受辱竟濫權用警務系統查個資,不僅約正宮出來談判,當場秀出line對話「你是我最重要的愛人無人可以取代」、「我的心只屬於你」等,還傳簡訊給薛男的女兒「你爸做愛都不戴套」,氣得正宮提告民事求償150萬元。
薛男偵訊時否認婚外情,辯稱line對話全是偽造。花蓮地院法官於去年8月作出判決,認定薛男曾寫悔過書向正宮坦承犯行,侵權判賠40萬元;女警妨害家庭部分刑、民事因證據不足不起訴;但女警濫權用警務系統查個資明確違法,因無其他不當利用行為,象徵性判賠1元。
鍾女濫權查個資再遭內部懲處2支申誡,與已婚男友不正當交往關係則記過、調職,當年考績丙等議處。案發兩年後鍾女已有長期交往對象,作息正常,正積極治療復健中。
判決書指出,鍾女於2014年11月因罹癌轉調花蓮,醫囑要多運動增強抵抗力,才因騎自行車認識薛姓男子,薛男告知她未婚並對女警展開追求,2人交往4個月後,女警卻發現對方不僅已婚還有女兒,而薛男也開始避不見面。她氣急敗壞之下濫權查個資,約正宮談判還秀出男女line中的鹹濕對話,甚至還嗆聲與薛多次上摩鐵開房間。(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花蓮地院判鍾女象徵性賠償1元。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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