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多時的台大校長人選爭議進入司法階段,台大國發所博士班學生王宗偉等3名研究生,認為教育部「拔管」導致台大已經400多天沒有正式校長,影響學生受教權並貶抑台大學歷的價值,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希望在相關訴訟確定前,裁准由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針對這件聲請案開庭,3名聲請人只有王宗偉及律師出庭,王主張拔管爭議造成校內人員人心浮動,教育部的委任律師則主張,王等人在法律上與此事沒有利害關係,法院應駁回聲請。
此案起因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年1月投票,選出曾在馬政府時期擔任經建會主委等職的中研院院士管中閔擔任新校長,但教育部認為管中閔有違法兼職獨董等爭議,遴選過程資訊揭露不全,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重選,引發政治影響學術的爭議。
台大研究生王宗偉等人認為教育部操控大學的「人事自主權」,日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法院裁准暫時先讓管中閔依照遴選結果擔任台大校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開庭時,教育部的律師侯宜諮主張,依據相關規定,國立大學的校長人選雖由遴選委員會辦理遴選,但該委員會沒有決定權,決定權在教育部,此外,王宗偉等人主張台大長期沒有正式校長,導致學生「受教權」被侵害,但台大在沒有正式校長期間,都有代理校長,不至於影響學生受教權,且受教權一般是指學生與老師之間的關係,與校長較無關。
至於王宗偉等學生有沒有資格提起本件聲請,教育部的律師主張,教育部對於台大校長遴選之事只有作出「內部職務指示」,不是行政處分,相關爭議不應由行政法院裁判,另外,依據相關規定,台大「學生會代表」可以對教育部的相關處置在法律上表示意見,但對於校長遴選之事,「學生」在法律上不是利害關係人,無權提起本件聲請。
王宗偉則告訴法官,學生繳了學費註冊入學,台大與學生之間就有「行政契約」,而教育部要求台大重新遴選,是政府機關作的「行政處分」,因此學生在法律上有資格聲請本件假處分。
王還指出,台大前教務長郭鴻基日前對媒體表示,台大校長爭議導致「教務處人心浮動」,郭必須三令五申要求職員堅守崗位,由此可推論台大其他單位的浮動情況也差不多,恐導致校務停擺。王強調:「台大已經400多天沒有正式校長,而一個碩士生快則2年拿到學位,可能有人在台大求學期間,學校是沒有正式校長的狀態,貶抑台大學歷的價值,因此聲請暫時由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具有重大急迫性。」
王的律師俞百羽主張,教育部對於台大校長遴選之事,究竟是作出行政處分還是內部職務指示,有必要傳喚現任教育部長葉俊榮出庭說明。
法官聽完雙方主張後,要求王宗偉方面具狀說明,如果他後續會對此事提起行政訴訟,他的訴訟聲明、訴訟類型、請求權依據會是什麼,以便法院審酌應否裁准假處分。本案將擇日再開庭或直接作出裁定。
今天開庭前,台大有一群學生代表到法院前發聲明,指出「台大校長紛爭是大學自治的危害,不僅讓台大校內產生對立與衝突,更因短時間內換了兩任教育部長,讓全國教育陷入混亂...,希望教育部儘速聘任台大遴選委員會合法選出的校長,並全面檢討此事件過失,還給大學一個最單純的學習環境」。(丁牧群/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