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房名醫偷拍37女病患 判緩刑5年禁碰乳房

出版時間 2018/08/06
梁宏華緩刑期間不得從事乳房診斷業務。資料照片
梁宏華緩刑期間不得從事乳房診斷業務。資料照片

已婚乳房外科名醫梁宏華被控3年前用針孔錄影筆偷拍女病患乳房觸診過程,遭檢警在診間搜出37名被害人的偷拍檔案,後因7人和解撤告,檢方依30個妨害秘密罪起訴梁男,台北地院歷經7個月調解,最後僅7人沒達成和解,法官日前判梁男應賠7名被害人各31萬元,合計217萬元,上周再依妨害秘密等7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除保護管束,且全案確定後第4個月起,緩刑期間內不得從事乳房檢查、診療等相關醫療業務。仍可上訴。
 
梁宏華(40歲)外型斯文,原是北醫栽培的明日之星,卻屢傳負面新聞,他5年前與林姓護理師發生婚外情,後來因不滿林女另結新歡,趁林女裸睡時,偷拍對方美背及翹臀,再傳照片給林女的新歡宣示主權,甚至在嘿咻時偷拍性愛過程,不僅遭北醫解雇,也被檢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後來雙方和解收場。
 
不料,梁宏華又被控於2015年10月間在診間藏錄影筆,只要求診的女病患貌美、身材好,便在乳房觸診時偷拍,有護理師發現梁放在診間架子上的筆外形有異,且最少放在同處長達一周,有時還會調整筆的角度,懷疑梁男用錄影筆偷拍女病患,遂私下向北醫舉報。
 
北醫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後,在梁男診間起獲錄影筆,醫審會認定梁男違反《醫師法》,處警告及停業一個月,檢警勘驗偷拍內容後,發現共37名女子受害,被害人各年齡層都有,其中不乏正妹,梁男辯稱偷拍是供醫學研究,不清楚拍了多少人,後來與7人和解,檢方去年依30個妨害秘密罪起訴梁男。

判決指出,遭梁宏華偷拍的30位被害人中,其中23人已達成和解,判公訴不受理,另7人未和解部分,審酌梁男自白認罪,又無前科,綜合考量犯案手段、情節及傷害被害人程度,依7個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各判刑7月,應合併執行2年、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除付保護管束,為預防梁再犯,命梁在判決確定後第4個月起的緩刑期間,不得從事乳房檢查、診療及相關醫療業務。(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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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房名醫梁宏華偷拍女病患判2年,緩刑5年。資料照片
梁宏華偷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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