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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55歲古姓男子13年前見一名已婚陳姓女子(50歲)獨自帶著3個女兒生活,發現她迷信宗教,佯稱兩人是前世夫妻,於是兩人發展出一段外遇,並以陳女「身上不能有錢財」為由,詐騙247萬餘元。7年前陳女想要分手,古男恫稱家裡有個「鎖心符」,要上床才能解咒,以此方式性侵陳女98次,又說陳女兩個女兒也卡到陰,要兩個未成年女兒脫衣裸身,讓他壓乳、搓揉、畫符解咒共計79次。台中高分院認為古男惡性重大,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對未成年強制猥褻和詐欺等罪,共判古男應執行21年。
古男2005年透過網聚認識當時38歲的陳姓女子,得知陳女丈夫長年在外不歸,夫妻感情不睦,認為有機可乘,就稱他會通靈,並在起乩後,對陳女說兩人其實是七世夫妻,並稱她一年內會和丈夫離婚,若不和他在一起,運勢會很低。
古男還寫一首詩給陳女,內容是「耕讀園內初見面、茶香拖鞋門口見、一夫一婦恨見晚、到頭終究七世緣」,加上古男中說陳女家裡祖先牌位歪了,陳女回家一看,牌位果然歪了,陳女因此誤信古男有超能力,也覺得兩人姻緣天注定,與他多次發生性關係。
之後古男又對陳女騙稱,因為陳女運勢不好,所以「帳戶裡不能有錢」,需將財產儘速轉交由古男虛構的「張國榮律師」保管。陳女不疑有他,從2005年7月4日起至2012年9月14日止,陸續交付247萬5000元和20兩金飾給古男。
到了2011年間,陳女因覺得外遇感覺不好,一度跟古男提分手,但此時她無意中發現家中櫃子裡有個平安符,古男卻稱那是「鎖心符」,會取走陳女性命,需要床上解符,才有效果。正好當時陳女身體不適,信以為真,又多次為了解咒語古男發生性關係。
後來陳女覺得不要上床解咒,古男便又稱因為幫她解咒,所以自己也卡到陰,改要陳女上床幫他解咒,否則他會把咒移到陳女15歲長女和13歲次女身上。總計古男以解咒等理由從2011年4月到2013年7月止,脅迫陳女發生98次性行為。
不久後,因陳女的大女兒常頭暈、二女兒說看見鬼,古男便順勢聲稱她們也卡到陰,胸部會有病變,需要做法解套,從2011年9月起到2012年5月止,陸續以大拇指按揉胸部、用手掌包住胸部灌氣、拿毛筆沾紅色墨加酒在胸部畫符等方式,要求陳女母女三人脫光衣褲或掀起上衣供他揉胸解厄。一開始2名女兒都抗拒,但經陳女規勸,古男也說:「你們就把我當醫生看,醫生看病也要脫褲子,我幫你們解咒也需要脫衣褲。」姊妹倆只好屈服,讓古男逞慾,共計陳女被猥褻21次、大女兒48次、二女兒31次。
2013年6月間,陳女要帶兩名女兒出國前,古男跟她說,她們3人被下很重的符,又跟陳女索討13萬元,說要在大甲鎮瀾宮誦經祈福。陳女回國後,向古男索討收據,古男說道士很忙找不到,陳女認為這麼大的廟怎會拿不到收據,自行去電詢,方知並無此事,堅決向古男要回錢財,並堅持分手。古男一氣之下,跑去找陳女丈夫,告知他和陳女有姦情很多年,陳女丈夫方知妻子不但與人有染,還將每個月給她的家用3萬5000元都給了古男。一氣之下,找來友人將古男毆打成傷,並逼簽本票370萬元,鬧上警局,全案因此被揭發。陳女丈夫也因恐嚇罪,被判刑10月,易科罰金罰30萬元。
古男到案後,否認詐騙性侵陳女母女,辯稱拿陳女的資金,是去投資老人互助會的,只是後來互助會倒會,錢要不回來,但他提不出相關證據。陳女反而拿出一紅包袋,指曾與古男就交付的錢財對過帳,古男當時在紅包袋上親筆寫下「到2012年2月22日為止是234萬1000元」,法官認為,這數字和陳女供稱的「交付古男247萬5000元」相去不遠,因此採信陳女說法。
古男又辯稱與陳女是男女朋友,發生性關係是你情我願。但是陳女提出古男曾經對她發出的簡訊內容,包括「別在廢話我只解符在囉嗦我就把符轉到ㄚ頭身上跟王八但衣服一起」、「我若沒解符一直生不如死,我會列印些東西一一發出,妳有興趣我會拷貝一份給你,至少妳家人收的到」、「好意提醒妳這次的符是鎖喉符以及絞腹符在無法呼吸時而強力呼吸肚子會痛必要時可人工呼吸」2名女兒也出庭指證歷歷。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古男利用陳女婚姻挫敗,心靈脆弱之際,以通靈、起乩方式,騙稱有超能力,對陳女詐財、佯稱遭人下符,需要上床解符,以此違反意願,對陳女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又對兩個未成年女兒長期強制猥褻,因此重判。(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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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意見========
對於男子向人妻詐騙247萬多元,還恫稱人妻家裡有「鎖心符」,要上床才能解咒。網友表示:「爛男人」、「叫你脫衣服和給錢的都是騙子,這樣明白嗎?」、「難得有法官能判符合大眾所期待的刑罰21年」。
出版時間:14:49
更新時間: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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