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老闆偷情還生子 竟稱不知有董娘

出版時間 2018/08/03

(更新:網友意見)

一家園藝公司的張姓董娘2016年初去調閱戶籍謄本時,意外發現丈夫陳男認領一名男嬰,才知道丈夫跟一名黃姓女員工有染,還把戶籍遷到黃女新北市土城區住處,憤而提告,並對黃女求償1300萬元。檢方偵查時黃女稱不知小孩是誰的,只因陳男是有錢人,才會說他是小孩父親,仍被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黃女改口認罪,遭依相姦罪判刑5月,可15萬元易科罰金確定,另須賠張姓董娘100萬元。
 
張姓董娘表示,她與丈夫陳男(41歲)結婚20多年,育有5名子女,兩人一起經營園藝公司,黃女(29歲)在園藝公司擔任職員多年,卻從2014年底起,開始跟陳男去桃園地區汽車旅館,發生過兩次性行為,並在2015年11月生下一名男嬰。

張女稱,她直到2016年1月去調閱戶籍謄本,才發現戶名簿裡竟多一個小孩,而老公不僅認領這小孩,之後還把戶籍遷到黃女在土城住家,她因此怒告兩人涉嫌妨害家庭罪。檢方偵查時,黃女稱不知陳男已結婚,還說直到2015年過年前,去張女桃園楊梅住家,才知兩人是夫妻。

黃女還辯稱,雖有跟陳男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但她其實不知小孩生父是誰,只是媽媽說一定要找個人出來當小孩子的父親,因為陳男是有錢人,她才會說陳男是小孩的爸爸。
 
不過,檢方不信,仍將黃女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黃女才改口認罪,法官依兩次相姦罪判處黃女5月,可15萬元易科罰金確定;張女另對黃女求償1300萬元,雖黃女辯稱張女與丈夫以738萬多元和解,並撤回對丈夫的刑事告訴,因此民事全案已結束,不能再對她求償,但法官認為這項和解不包括黃女,考量張女受害情形,判決須賠償100萬元;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黃女聲稱不知道陳男已婚,網友不以為然,「沒跟老闆發生性關係,他會不認這個小孩嗎」、「夜路走多會碰到鬼」。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09:22

張姓董娘與老公共同經營園藝公司,老公竟與女員工偷情生子。示意圖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