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風暴餘悸7年 消基會團體訴訟僅獲賠316萬

出版時間 2018/08/03
2011年的塑化劑風暴,引起國人恐慌。資料照片
2011年的塑化劑風暴,引起國人恐慌。資料照片

黑心塑化劑風暴7年前席捲全台,多家知名大廠產銷的飲料、健康食品淪陷,人心惶惶,消基會替560多位消費者提出國內首件食品安全團體訴訟,求償總金額近25億元,一審僅判統一等20家業者賠償共126萬餘元,二審加重改判18家業者須連帶賠償416位消費者共316萬餘元,消基會上訴試圖增加賠償金額,今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黑心塑化劑風暴起源於2011年3月間,當時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一位技正檢驗偽劣假藥時,意外發現部分市售健康食品含有高量塑化劑DEHP,進而查出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裡的原料棕櫚油,遭黑心商人改用廉價的DEHP降低成本並增加保存期限。

由於「起雲劑」主要用來增加飲料的濃稠感,衛生主管機關擴大清查,發現包括統一、金車與台糖等知名生產的運動飲料、果汁或蘆筍汁各受波及,而使用黑心塑化劑的「起雲劑」來源,均為彰化昱伸公司與新北市賓漢公司。

由於塑化劑不只有致癌危險,更會造成生殖毒性,隨著檢調機關在2011年5月起介入偵辦,國內廠商頓時風聲鶴唳、消費者人心惶惶,而黑心業者還把含塑原料或產品外銷,更使台灣美食王國的形象跌落谷底。

消基會於2012年整合560多位消費者提供的單據與主張,以消基會之名提起本件國內首宗食品安全團體訴訟,共向35家廠商求償24.9億餘元,若加計《消保法》所定的1倍到3倍懲罰性賠償,總金額超過78億元。

不過一審引用衛福部官網公布的《塑化劑衛教手冊》,認定塑化劑會經人體代謝排出,對健康沒損害,涉案食品業者也非故意使用,僅判統一等18家業者賠償共126萬餘元,昱伸、賓漢兩家公司須各負連帶賠償責任,至於台糖、味丹等15家廠商都免賠。

消基會不服一審僅依消費者所能舉證購買的商品價格判賠,尤其一審僅判統一賠償7萬餘元、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46元、生產悅氏礦泉水的名牌公司更僅須支付9元,有受害者痛批:「把我們當乞丐!」消基會因而上訴。

二審認為誤食含塑食品的消費者,身體健康確受損害,雖未達須就醫治療程度,但消費者健康既然受損,除了購買相關食品的金額外,業者也應負擔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據此加碼改判18家業者須再賠償416名消費者共274萬餘元,但1家廠商逆轉獲判免賠84萬餘元,加總後,賠償總金額為316萬8000餘元。

消基會仍覺不合理,前年8月二審判決後,隨即上訴請求增加本案被告廠商賠償金額,涉案廠商都沒上訴。最高院審理後,今駁回消基會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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