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縱火害9命 兇手當庭嗆「我不怕死」

出版時間 2018/08/02

(更新:影片)

有縱火記錄的緬甸華僑李國輝,去年自認屢遭旁人侮辱騷擾,涉於凌晨在自己分租公寓的3、4樓間潑汽油縱火,釀成9人喪生,一審依殺人罪判李死刑,全案上訴高院今首度開庭,李不管法官的質疑,堅稱聽不懂看不懂中文,但看見有舊怨的陳姓被害人出庭,李數度抓狂,用中文嗆陳:「你給我小心!」更揚言:「我不怕死!你們怎麼判,我都可以!」

判決指出,李國輝(50歲,在押)來台17年,已取得我國身分證,他涉犯本案前,另有4次涉嫌縱火記錄。本案李男認為屢被蘇姓男子等人在臉書群組「緬甸華僑團體」嘲諷挑釁,又認為自己租住的新北市中和區分租公寓鄰房同鄉陳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發出噪音騷擾他。

李男去年(2017年)11月22日晚間8時許,外出用寶特瓶買18元汽油折返縱火後逃離,釀成9名男女住戶葬身火窟,包括為他付租金的同房胡姓室友。李男事後被警方循線逮捕,辯稱「有聲音」叫他放火。

一審指李男縱火後迅速逃離、變裝規避查緝,還打電話向友人打探:「聽說有火災,火勢大不大?」可見他心思縝密,對外界事物認知、感受並無異常,也沒精神病史,且鑑定認定李男犯案時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一審依殺人罪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李男沒上訴,一審依職權為他上訴,高院今下午首度開庭,李男宣稱看不懂也聽不懂中文,法官質疑:「為何一審你都回答聽得懂?」法院委任的緬甸語女通譯輕聲逐句翻譯,李不時變換坐姿,偶爾低頭摀臉。

法官告知李男若聽不懂發問,可請通譯翻譯,了解問題後,可選擇不回答,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給李的律師表示:「他(李男)可能聽得懂(中文),但是表達不出來。」

一名被害人家屬張男起身責備李男:「裝蒜!」批李在一審透過通譯能流利應答,到了高院卻什麼都聽不懂,他更罵李:「不是只殺1個人,是殺了9個人!每個被害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難道我現在也可以拿刀殺了他嗎?」

李男聞言,順口用中文回罵張男:「閉嘴!」此時受害人陳男剛好入庭,李頓時兩眼直勾勾盯著陳男,用手指著陳男用緬甸話惡聲碎念,陳嘻笑挑釁,李更作勢要起身,雖被法警及時壓住,仍用中文對陳放話:「你給我小心!」

法官以為李男恐嚇法警,加上通譯口譯速度跟不上,庭訊數度凌亂,李更以中文揚言:「我不怕死!你們怎麼判,我都可以!」並否認寫恐嚇信給陳男,強調:「我沒寫信給他!我是寫給蘇男!」律師主張甫受委任、需要充足時間與李溝通準備,法官諭知本月23日再開庭,李還押時回答媒體發問,念念有詞但語焉不詳。(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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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7:29
更新時間:17:43

緬甸華僑李國輝。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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