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躺胸口翻落摔成腦麻兒 父判刑10月

出版時間 2018/08/01
吳男和蘇女育有一子,但因吳男疏忽照顧,導致剛滿月的兒子摔成腦麻兒。示意圖
吳男和蘇女育有一子,但因吳男疏忽照顧,導致剛滿月的兒子摔成腦麻兒。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前年將新生兒放在胸前,躺在床上熟睡,不料兒子翻落地面,頭部遭受重擊,隔天他從嬰兒床中抱起兒子,又失手讓兒子頭部重擊磁磚地板,他竟認為兒子沒有異狀,未將他送醫,直到兒子臉色發白才察覺有異,結果導致兒子顱骨骨折、腦出血等,至今仍發展遲緩。士林地院今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吳男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36歲吳姓男子和蘇姓妻子住在淡水區,2016年1月間妻子懷孕35周早產生下兒子。2月底吳男躺在床上睡覺,將兒子放在胸口,沒有設置任何安全措施,導致兒子不慎摔落磁磚地板。
 
隔天,吳男將兒子從推車上抱起,又失手讓兒子滑落45公分高的地面,吳男竟都沒將兒子送醫,直到第3天發現兒子臉色發白、眼神呆滯、高燒不退,才緊急送醫,醫師診斷男嬰顱骨骨折、腦出血,且延誤就醫,導致有認知發展遲緩、混合型言語遲緩及左側偏癱性腦性麻痺等難以恢復的傷害。
 
士林地檢署將男嬰傷勢送往台大醫院鑑定,台大鑑定結果指出,男嬰認頭顱左側頂部、顱底部都有骨折,不符合墜落的出血分布,研判傷勢應是在頭部在靜止情況下,受到外力重創所致,因此依家暴傷害罪將吳男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吳男辯稱,他不是故意傷害兒子,只是兒子2次重擊地板後,都沒有哭泣、異狀,他才會誤以為兒子沒有大礙,未將兒子送醫檢查,而兒子雖然現在有遲緩情形,但未來還是有希望,傷勢應該不會無法回復。
 
士林地院審理時,將男嬰傷勢再送往榮總醫院鑑定,榮總鑑定結果認為,結果認為男嬰因早產,頭骨尚未閉合,頭部傷勢的撞擊點,有可能是骨縫上未閉合,並非撞擊磁磚所致,且跌落時會滾動、反彈,以嬰幼兒脆弱的腦部與遭毆打多處撞擊,會有類似之處,無法判斷是受外力擊打或高處墜落。
 
士林地院採信吳男說詞,認為他並非故意傷害兒子,但吳男的粗心大意,卻造成男嬰身體與認知發展的傷害,嚴重程度並不小於故意傷害行為,仍屬兒童虐待的一種,應予以懲處, 今依過失致重傷罪判他10月徒刑,仍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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