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玉遭爆詐保怒提告 《周刊王》:合理懷疑

出版時間 2018/07/24
《政經看民視》主持人彭文正、李晶玉夫婦。資料照片
《政經看民視》主持人彭文正、李晶玉夫婦。資料照片

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主持人李晶玉前年3月被爆料涉及貴婦赴美產子詐領健保案,事後獲刑事局澄清並非約談對象,李晶玉憤而對報導相關新聞的《周刊王》及李姓記者提告求償200萬元,另須在《蘋果》等4報刊登道歉啟事,台北地院今開庭,李晶玉委由律師出庭,強調警方已證稱《周刊王》記者根本未向警方查證;《周刊王》則辯稱,記者基於李晶玉過去在網路上的貼文,合理懷疑她有涉及另起詐保案,否認侵害李晶玉名譽

李晶玉的律師指出,他們目前共對《周刊王》、《壹週刊》及跟進報導的《華視》等3家媒體提告,都是求償200萬元並請求登4大報道歉,控告《華視》及夏姓記者部分本月12日剛在台北地院開庭,另外控告《壹週刊》部分也在士林地院審理中。
 
今天開庭時,李晶玉的律師指稱,《周刊王》2016年3月30日出版當時警方偵辦中的貴婦赴美產子詐健保案報導,點名李晶玉、藝人洪曉蕾、李佩甄涉入,但刑事局當天即召開記者會澄清,李晶玉、洪曉蕾、李佩甄等人,都不是他們偵辦赴美產子詐保案的約談對象,《周刊王》報導內容明顯錯誤,應就侵害李晶玉名譽負損害賠償責任。
 
李晶玉的律師還強調,李晶玉提告《周刊王》及李姓記者涉刑事誹謗罪部分,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雖處分不起訴,但在不起訴書中,偵辦該案的員警證稱,他們在周刊爆料前,完全沒聽過李晶玉涉案的說法,律師認為,員警既然這樣說,就表示周刊記者根本沒有去找他查證,否則員警對於這樣的傳聞應已知悉,可見《周刊王》報導宣稱有向警方查證並不足採。
 
《周刊王》與李姓記者的委任律師則辯稱,《周刊王》2016年3月30日的那篇報導,標題其實只點名了洪曉蕾、李佩甄,李晶玉的部分是在內文中才提及,李姓記者也已盡查證義務,他是基於李晶玉過去在網路上的貼文,合理懷疑李晶玉有涉及另起詐保案。法官庭末曉諭將再調閱檢方不起訴書卷宗,擇期再開庭。(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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