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男向110報案謊稱「有人持槍討討債」,結果付出更大代價。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詹姓男子去年向黃姓友人借款5萬元遲遲不還,黃男上門討債時詹男不在家,詹母打電話告訴兒子「有人來討債,而且拿著手機在錄影」,詹男得知後竟打110報案謊稱「有人持槍討債」,警網趕抵現場才知是一場烏龍。橋頭地院今依誣告罪判詹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詹男去年5月間向朋友黃男借款5萬元,卻沒依照約定時限還錢,黃男多次以網路電話向詹男催討,詹男都不理會,黃男只好在去年6月11日上午11時許到詹男住處催討欠款。
當時因詹男不在家,詹母打電話告訴兒子「有人來家中討債,而且拿著手機在錄影」等,詹男得知後隨即以行動電話撥打「110」至高雄市岡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向員警謊報「有人持槍討債,請儘速派人到達現場處理」等。
經勤務中心通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深水派出所員警趕赴詹男住處處理,發現並無人持槍,仍在現場的黃男也同意警方搜查全身,均未發現有詹男報案所稱槍械。
事後警方傳喚詹男到派出所說明,才知詹男明知無人持槍上門討債,竟向警方謊報,結果遭黃男反控誣告,橋頭地院今判詹男有罪。仍可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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