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動新聞)
為何張淑晶被告了,甚至被檢方起訴、法院審理了,仍不斷對外招租,繼續坑殺房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認為她可能有反社會人格特質,無法遵守社會規範。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則表示,張淑晶不認為這叫做犯罪,而是自認比房客聰明,「是你自己要上當的,我是房東,你若不願意你可以走人。」,且張淑晶被起訴幾十個詐欺罪,判決定讞卻遙遙無期,才促成這種惡房東,等同我國的刑訴制度是共犯,因此司法審判應加速,畢竟遲來的正義,就不是正義。
醫師楊聰財表示,犯罪心理學有很多這種類似的案例,也就是俗稱「小錯不斷,大錯不犯」,這種人不會犯下殺人、致人於死等案件,很明顯具有反社會人格,常游走法律邊緣而犯法,更重要的是不知悔恨,無動於衷。
此種反社會人格的人會不斷把自己行為合理化,認為自己做的才是對的,但從我們實際的解讀,是她會為自身利益而不擇手段,然後不斷用詐騙、威脅、虐待方式,來取得自己認為應得的權益或東西。
另從張淑晶與過往好友眼科院長盧雪玉間為了金錢不斷爭訟,也可看出張淑晶只要認為是她應得到的錢,就會採取法律等手段,當A路走不通就走B路,B路走不通就換走C路,醫師楊聰財認為,過去張淑晶可能經歷某些事情,曾勝訴過,知道甜頭了,才會一而再,再而三使用這種方式,來取得她認為該要回來,應得到的東西。
前警大教授葉毓蘭指出,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Gary Becker)教授就曾經把經濟學的成本,價格的理論用在解釋犯罪上,犯罪者會衡量可能衍生的後果,會不會受到刑事追訴,遭受坐牢甚至罰很多錢的處罰,因此一些行為都是比較之後的理性抉擇。
葉毓蘭分析張淑晶會做這樣的事,已評估有利可圖,並不會因此而付出代價、成本,又會比一般奉公守法的人有更優渥的收入,才存有僥倖的心態來鑽漏洞。「這當然也是因為台灣的法律制度讓張淑晶食髓知味,可以玩法弄法。」
相對於一般人涉及一個案子就會感到壓力很大,但對張來說則是「三折肱而成良醫」,畢竟她已看透了房客,不堪因為有限的租金,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應付不定期的開庭召喚,就會無意奉陪,放棄法律的追訴權利,這完全是個成本跟效益的拉踞。
葉毓蘭也認為這是我國司法制度一個非常大的漏洞,完全是台灣的刑事追訴過程,對被害人沒啥保障,反而張淑晶被起訴幾十個詐欺罪,但判決定讞卻是遙遙無期,才會促成張淑晶這種惡房東,等同是共犯。司法應加快審理,畢竟遲來的正義,甚至根本不來的正義,就不是正義。(記者孫友廉/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6:10
更新時間:17:57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