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倪姓男子前年2月間檢驗出罹患AIDS(愛滋病),被轉至台北榮總就診,未料倪男竟因不滿床位太亮,想睡隔壁較暗的床位,竟在凌晨將隔壁床83歲顧姓老翁拉下床,結果顧翁隔天被診斷出罹患中風及左側癱瘓症狀,3個多月後死亡,家屬憤而控告倪男重傷害致死罪。但士林地院認為,沒有證據可證明顧翁的中風及死亡原因,與遭倪男拉下床有關,但倪男拉下顧翁確實造成顧翁有外傷,因此依傷害罪判刑7月,不能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倪男2016年2月間在振興醫院被診斷出罹患愛滋病,接著轉診至榮總就診,因倪男當時也同時患有肺炎,被安排至急診室觀察區住院治療,隔壁床則是83歲高齡顧姓患者。
未料倪男住院隔天凌晨4點多,突然將自己的點滴針頭拔下,站到顧翁病床旁,用手猛力將顧翁拉下床,護理師聽到聲音,衝過來查看,看見顧翁倒臥在地,要求倪男躺回病床上,並質問其「為何要將顧翁拉下床」,倪男回應:「我覺得他的床位燈光較暗,我想睡暗的位子,才會拉他下床」。
事後,顧翁經診斷發現患有右側中大腦動脈阻塞性中風以致左側肢體偏癱,喪失語言能力、進食能力及咀嚼能力且無法復原,必須終身仰賴尿布及旁人照顧維持清潔,因顧翁無法自主翻身,導致肛門周邊化膿穿孔形成褥瘡,在同年5月間併發敗血症而死亡。
顧翁家屬憤而控告倪男重傷害致死罪,但倪男卻辯稱,他當天確實有將顧翁拉下床,但絕無傷害犯意,「我被診斷出患有愛滋病後,轉診至台北榮總醫院,當時就已經開始存有入院後就無法出來的幻覺,躺在病床上用棉被蓋住自己,也不知道顧男躺在隔壁床,後來我就失去知覺,醒來時已經雙手被綁在床上,沒有拉他下床的記憶和意識」。
但士林地院審理認為,根據2名急診室值班人員證詞,認為倪男當時確實將點滴針頭拔掉,且有將顧翁拉下床,當時護理師要他躺回床上、問他為什麼要拉人,倪男皆可正常應對,因此認定倪男確實有將顧翁拉下床的犯行。
但士林地院認為,事發前顧翁就已被列為腦傷高危險族群,雖然案發後電腦斷層檢驗顯示其出現疑似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的症狀,但電腦斷層對於偵測這類病症,相較於核磁造影等工具較為不敏感,準確性恐有疑問,因此無法排除,顧翁在被拉下床之前,是否就已中風的可能性。
另外,雖然顧翁事發後被診斷出左側癱瘓,但因在事發前顧翁病歷並無肌力評估紀錄,難以判斷顧翁是否在入院前就有癱瘓狀態,也無其他證據可證明顧翁癱瘓和倪男拉他下床有關連。
法官認為,顧翁頭部外傷紅腫僅寬7公分、長9公分,並無骨折或顱內出血等,可見倪男力道不大,且2人素未相識,倪男應不知道顧翁曾中風及心血管疾病,主觀上應無重傷害的犯意,雖其否認傷害犯意,又未與家屬和解,但也考量其案發前一天剛被診斷出罹患愛滋病等情況,因此依傷害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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