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沒錢花用卻搶奪廟口攤販,遭路人合力壓制在地。翻攝畫面
基隆市1名陳姓男子(41分鐘)今年2月6日晚上,徒步經過廟口夜市,見某攤位放著2000元便伸手搶走,女攤販大喊「搶劫喔」,2位熱血路人合力制伏,1人遭陳男持折疊刀劃傷,陳男再度逃跑途中丟下了500元贓款,警調閱監視器從搶嫌眼神認出是轄內毒品人口,不到2小時逮捕到案,陳嫌辯稱服用精神科葯物,腦袋一片空白,陳嫌有強盜等前科,假釋中,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
警方調查,見義勇為的許姓年輕人當時與朋友在廟口聊天,聽到有人大喊「搶劫喔」,見搶嫌跑離現場,不假思索追了過去,另名路人也加入攔阻,2人一度抓住搶嫌,陳男起出折疊刀劃傷許男後掙脫,許男繼續追趕並與搶嫌保持距離,勸對方丟下搶來的錢,陳嫌丟500元後,迅即消失在暗巷中。
基警第1分局偵查隊、忠2路派出所趕赴現場時,搶嫌已逃逸無蹤,只知搶嫌穿黑色外套、黑色長褲及布鞋,刻意以鴨舌帽、口罩遮住臉部,警方過濾案發現場周邊近百支監視器,承辦員警從影像中犯嫌的「眼神」認出是陳姓毒品人口,不到2個小時,當晚就在其住處緝捕到案,起出折疊刀、犯罪所得1500元、毒品海洛因3包及注射針筒等物,依強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後起訴。
法院審理,搶嫌辯稱只是想要偷錢,沒有故意要拿折疊刀揮舞,本身有憂鬱症依賴鴉片,當時有服用精神科葯物,腦筋一片空白,有幻聽、幻覺等。法官認為陳嫌在警局及法院訊問時,精神狀況均正常,陳有搶奪、強盜及竊盜等前科,目前還在假釋中,雖已與被害人和解,但並未全部坦承犯行,依準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仍可上訴。( 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男子沒錢花用搶奪廟口攤販。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搶嫌。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搶嫌。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搶嫌起出贓款及毒品。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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