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司機卻變送貨員 通霄鎮代主席涉公器私用遭約談

出版時間 2018/06/19
通霄鎮代會主席彭益發,涉嫌指示臨時人員,當自家製麵工廠的送貨員被約談。吳傑沐攝
通霄鎮代會主席彭益發,涉嫌指示臨時人員,當自家製麵工廠的送貨員被約談。吳傑沐攝

苗栗縣通霄鎮民代表會主席彭益發遭指控,3年前聘用楊姓友人為代表會臨時人員,職責是當司機和接受主席指示處理公務,但彭在代表會旁開家庭式製麵工廠,因缺入手,竟直接叫楊幾乎每天到工廠當送貨工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詐欺公有財物》罪嫌。檢方今天指揮警調和廉政署等單位,上午同步搜索代表會、工廠等處,約談近20人,將漏夜對彭、楊等2名被告偵訊。

檢調指出,彭益發(59歲)住家就位在鎮公所、鎮代表的廳舍斜對面,從政前即經營香燭店面及家庭式麵條工廠,與因涉貪瀆案遭停職的前鎮長徐永煌彼此不合,相互攻訐時有耳聞;去年初,彭的賓士轎車停在公所人行道無端被砸毀,去年中秋節,彭也曾在某里長家作客時,與徐一言不合,當眾砸破徐的車窗。

檢調說,彭益發約在3年前聘用楊姓友人(58歲),納編為代表會臨時人員,職責是主席公務司機、處理主席交辦公務或選民服務,月薪不到2萬,但因彭的工廠缺人手,進用前疑似跟楊商量好,幾乎每天一大早到製麵工廠報到,當起私人企業的送貨員,負責送麵條到各餐廳、小吃店,中午到代表會簽到後即下班。

苗栗縣調查站約1年前接獲檢舉,配合新竹市調查站、廉政署和苗栗警方,佈線跟蹤蒐證,確認楊嫌幾乎每天送貨,彭主席平日多由自己或兒子開公務車跑行程。檢調認定彭公器私用,涉嫌觸犯本刊7年以上的《詐欺公有財物》罪嫌,今天約談代表會、工廠等職員和小吃店業者等證人。

據指出,楊坦承絕大多數時間都在製麵工廠上班,僅非常零星少數從事公務;彭坦承指示楊幫忙私人工廠送貨,辯稱:反正楊閒著也是閒著,未拿取或抽成楊的薪水,每月也補貼5、6千元給楊,並非壓榨楊,不知道這樣會觸犯貪污罪。(楊永盛∕苗栗報導)

彭益發的製麵工廠就在鎮代會對面,被搜索後大門深鎖。吳傑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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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約談近20人在苗栗調查站偵訊。楊永盛攝
楊男被聘用為臨時人員,但主席公務車幾乎由彭益發自己開。吳傑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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