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第四岸巡隊東石安檢所今天在漁人碼頭執行觀光漁船安檢勤務時,當時陳姓女乘客和妹妹正要搭觀光漁筏到外傘頂洲遊玩,不過海巡人員在核對陳女身份時,發現陳女早在102年就遭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警方當場將人攔下,陳女的外傘頂洲之旅也泡湯了,還不斷擔心會不會被關?
陳女遭海巡人員逮捕時,她當下一時無法接受並驚呼:「什麼?我怎被通緝了」海巡人員告知陳女是因101年她在新北市車禍撞傷人後,離開車禍現場,之後警方一直傳喚她,她一直都沒到案,因而遭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
陳女說,她的戶籍在雲林縣,人已搬到新北市一段很長的時間,警方當時可能將傳喚通知書寄到雲林,她又很久沒回雲林,才因此沒收到通知書,她完全不知檢方在102年6月就對她發佈通緝。
陳女抱怨說,她本來想說端節連假與妹妹一同到東石外傘頂洲遊玩,結果現在因被通緝全都泡湯了。海巡人員雖同情她處境,不過仍逕行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後續由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朴子派出所辦理解送歸案。(王智勇/嘉義報導)
不知自己被通緝的陳女在東石漁人碼頭遭海巡人員攔下。翻攝
海巡人員一問之下,才知原來陳女是因一起車禍案件遭通緝。翻攝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