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電腦董事長林百里前女秘書徐可君因和丈夫林昭文私吞公款9千萬餘元,最後夫妻倆各被判刑6年、4年確定,兩人在獄中跟廣達和解,先後出獄後卻反目互告。徐女去年指控林男原本答應要將勞力士對表以115萬變賣,再加上徐女自己帳戶中的39萬元,替她繳納罰金,結果林男卻私吞所有款項,因此提告要求返還。但因徐女無法證明當時帳戶裡有錢,以及對表是她所購買,因此判徐女敗訴。據悉,兩人也已展開離婚訴訟。
徐可君(44歲)從2003年起,開始擔任林百里秘書,負責公關費核銷,2006年底,徐女卻冒用林百里名義報帳,將她在微風廣場、新光三越等百貨專櫃購買的鑽石、手表、愛馬仕(HERMES)柏金包、凱莉包,LV與BV編織包等名牌精品,都讓廣達「埋單」。
2008年林昭文(50歲)和徐女交往得知徐女挪用公款買奢侈品,沒有勸阻,竟還和徐女聯手A廣達公款,用來購買車價300萬元的Audi Q5休旅車,隔年兩人結婚,住處裝潢、家具等也都由廣達公款付帳。
直到2011年5月,東窗事發,廣達報案處理,檢調當時到兩人住處搜索時,還深感「像走進小型精品店,很多精品還是同系列各種花色都有。」私下戲稱徐女是「台版拜金女祕書」。
2013年9月,新北地院認定徐可君犯有84個侵占罪,林昭文犯61個侵占罪,合併判刑徐女6年、林男4年徒刑,分別可用216萬元、144萬元易科罰金,當時因無人上訴而全案定讞。同年11月26日,兩人帶35萬元到新北地檢署報到,想分期易科罰金,但檢方認為侵吞金額龐大,若准易科有違公平正義,當場駁回聲請,直接將嚇呆的兩人發監執行。
2014年5月,兩人在獄中和廣達達成和解,林男先籌得罰金120萬元而先出獄,徐女後來才出獄,夫妻卻自此反目,林男前年先控告徐女涉嫌偷走價值60萬元的日本藝術家村上隆3幅版畫、5個公仔及價值5萬元的英國訂製手工腳踏車車身,以及55萬元多瓶高檔紅酒、香檳,不過,檢方認為罪證不足而不起訴。
徐女也在去年提出民事訴訟反擊,指稱林男原本答應將原價220萬的勞力士結婚對表,以115萬變賣後,加上她自己帳戶中的39萬,替她繳納罰金,沒想到林男竟違反承諾,將款項私吞,她因此提告要求歸還。
但林男除稱錢是他的,對表也是他刷卡購買,當時他在外商公司服務,年薪超過200萬元,反而徐女月薪僅7萬多,甚多卡債遭法院扣薪1 / 3,根本沒錢購買勞力士對表。由於徐女也無法證明帳戶裡有錢,及對表是她所有,因此判徐女敗訴;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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