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八田與一銅像判5月 李承龍上訴駁回

出版時間 2018/06/07
台南烏山頭水庫一尊日本工程師八田與一的紀念銅像遭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圖)「斬首」,李得手後竟拿著銅頭拍照留念。翻攝畫面
台南烏山頭水庫一尊日本工程師八田與一的紀念銅像遭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圖)「斬首」,李得手後竟拿著銅頭拍照留念。翻攝畫面

台南烏山頭水庫內的水利工程師 八田與一銅像,去年4月15日遭台北市前市議員、統一促進黨黨員李承龍與同伴邱晉芛持線鋸「斬首」,頭部至今下落不明,當時引發軒然大波。台南地院依毀損罪判處李5月、邱4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兩人上訴,今天台南高分院宣判駁回兩人上訴維持原判,不可再上訴。
 
台灣部分人士近年來推動「去蔣化」運動,到處破壞前總統蔣介石銅像,而李、邱兩人則反過來找日治時代相關人物銅像下手。去年4月14日下午,李開車搭載邱,入住烏山頭水庫風景區湖境渡假會館,先勘查八田與一銅像材質,再到六甲區以465元購買鋸弓1支與9片鋸片。
 
4月15日凌晨2時許,由李承龍割鋸銅像頭部,邱晉芛在旁把風、拍照及偶爾幫忙割鋸銅像。鋸下銅像頭部後,2人分別拿著拍照,即將銅像頭部放回原處後離去。16日上午5時餘,水利會員工發現報警。
 
一審法官認為,李、邱僅因特定人士推崇八田與一,心生不悅,無端將目標轉向銅像,2人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表達想法,無視嘉南農田水利會珍重銅像的心意,且被鋸斷的頭部仍未尋獲,縱可修復,亦無法回復到先前狀態,2人雖承認毀損事實,但未賠償、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毀損罪判處李5月、邱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及12萬元,兩人不服上訴,今天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可再上訴。(劉榮輝/台南報導)

台南烏山頭水庫一尊日本工程師八田與一的紀念銅像遭「斬首」,頭部下落不明。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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