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1歲娃被母抱拋飛亡 專家籲坐安全座椅

出版時間 2018/06/07
嬰幼兒搭車時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鄧惠珍攝
嬰幼兒搭車時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鄧惠珍攝

苗栗縣昨晚發生無照醉父開車載妻兒返家衝撞民宅車禍,因1歲兒未坐安全座椅,僅由母親抱著,車禍後頭部撞擊變形喪命。對此大葉大學醫療器材設計與材料學士學位學程主任賴峰民指出「愛他就要保護他!」一般碰撞時間約0.07秒,時速90公里,若嬰兒重量5公斤,則受力625公斤,在行駛中,安全座椅才能保護孩子不被拋飛危險,甚至可保護最脆弱的頭、頸部。

賴峰民提醒,選購兒童安全座椅除注意合格標章,小孩坐上後務必扣上安全扣環,才能發揮作用。另建議安全座椅擺在駕駛座後方,大人則在座椅的右方照顧嬰孩最佳。

彰化縣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0到1歲可使用提籃式或後向式兒童安全座椅,1到4歲則為較常見到的前向式兒童安全座椅,4到12歲可使用坐墊式的兒童安全座椅,小客車行駛於道路時,應將嬰幼童安置於安全椅,並固定在後座,以保障兒童乘車安全。
 
蕭汝上指出,9年前彰化的彰鹿路曾發生一起疲勞自撞車禍,車上1名2個月大幼兒,就是大人抱坐在前座,被拋飛死亡;雖大人自認力氣很大,可是車禍瞬間撞擊力道更大,行駛間發生碰撞時,大人是完全抓不住小孩的,即便小孩哭鬧,一定要使用安全座椅才能保障孩子的安全。(鄧惠珍/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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