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有鬼?小三南奔與他一房 牽手照判賠40萬

出版時間 2018/06/05
雖無事證通姦,法官以2人合照動作親暱,判賠給人妻40萬元。資料照片
雖無事證通姦,法官以2人合照動作親暱,判賠給人妻40萬元。資料照片

人妻疑丈夫與女同事出軌,耗資600多萬元顧徵信社抓猴未果,女同事稱怕鬼才共處一室,法官以2人合照動作親暱,判賠給人妻40萬元。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李姓人妻與徵信社均未有確切證據,證明吳姓丈夫與女同事通姦,只有2人在同家摩鐵的事證。吳男稱,當時載女同事南下,她在台中旅店投宿,他再去嘉義一家摩鐵入住,女同事稱有「靈異體質」,當天感覺台中旅館房內有鬼,臨時到嘉義找吳男,因摩鐵已無空房,只好共住一間,但「我睡床、主管睡沙發」。

高院合議庭認為,沒有2人上床的確切事證,但2人出遊照中有搭肩、牽手等親暱行為,侵害李女配偶權,判2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確定。(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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