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動新聞、網友意見)
台北市彭姓女子飼養的愛犬Miga,但去年10月突然胃脹,
彭女接受《蘋果》訪問時淚訴,Miga雖是米克斯犬,但在他們家14年,
彭女強調,她很肯定這次法官判她勝訴,因為她剛打官司時,別人都告訴她動物在法律上只是「物品」,沒有被當成生命,但即便所有人都認為她勝訴機會渺茫,她還是堅持告到底,
記者走訪國泰動物醫院,但院方拒絕受訪,僅強調他們已提出上訴,
彭女控訴,去年10月28日晚上9點半左右,Miga
彭女說,她當下從萬華區住家趕到大安區延吉街的醫院,當時醫院稱Mi
彭女認為,國泰動物醫院開刀前不告知手術風險高,
國泰動物醫院則抗辯,Miga當時是罹患急性重症「胃鼓脹扭轉
法官審酌,醫療手術本應遵循「告知後同意」法則,
律師陳宇安分析,本案特殊之處在於法官給飼主判賠了精神慰撫金,
陳宇安指出,她發現最近越來越多的寵物官司判例會從人格權角度出
========網友意見========
對於女子的愛犬因胃脹就醫,院方開刀後卻過世,得賠償女子6萬多元。網友表示:「判的好,有些獸醫把狗醫死了就一付不關我事」、「如果院方自認為處置沒有錯誤,那又何需更改病歷?」、「他們輪班交接溝通根本就有很大問題」、「心好痛,不能陪伴心愛的家人渡過最後一刻,在手術台上冰冷死去…唉」。但也有網友替醫院打氣:「24小時的獸醫院~加油!不要因為一件事情的打擊~喪失服務的熱誠!」、「醫生開刀真的在開慈善的。一開始判斷胃扭轉不接不賭,反而沒事」。
出版時間 00:00
更新時間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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