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殺人」 父掐死病兒情堪憫恕獲輕判

出版時間 2018/05/31

(更新:新增動新聞)
北市鐵工
何忠明3年前不堪長期照護當時21歲、罹患腦性麻痺的兒子何家綸,開車將載兒到河濱公園,在後座對兒子說:「爸爸很壞,爸爸想要殺死你,你說好不好?」然後掐死兒子再自首。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為何男自首且情堪憫恕,應2次減刑,今依家暴殺人罪輕判他2年6月徒刑。可上訴。

何忠明的兒子自幼罹患嬰兒性腦性麻痺及癲癇,肢體、語言失能屬多重重度障礙,日常生活像餵食、翻身、坐、起、移位都依賴家人協助,9歲時因為障礙倍受歧視而情緒暴躁,激動時會嚴重痙攣,四肢揮動造成照顧者受傷,或啃咬自己手臂、自摔成傷。

高院今宣判時,何男沒現身,但何家一名不願表明身分的家屬來聽判,家屬說:「心如刀割,希望檢方別再上訴、別在傷口上灑鹽,家屬不想再出庭,不想再重新敘述案發過程,因為這是非常痛苦的事。」

此案一審先前判決後,何男沒上訴,希望自己儘快服完刑,讓家庭悲劇落幕,但檢方上訴主張何男不願照顧兒子,可是兒子的祖父母深愛孫子,可以接手照顧,身強體健的何男為了減輕自己及家人負擔而殺害極為弱勢的兒子,不值得同情,一審判刑2年6月太輕。

高等法院審理時,何男家屬都向法官求情,希望輕判,何妻表示丈夫是家中經濟來源,打零工賺取家用,根本沒有私人生活,對於檢察官指稱何男一周才照顧兒子2天,壓力不大,又說何男沒有照顧家庭,何妻無奈說:「檢察官根本是以外人角度在看本案,檢察官提起上訴,對家人而言是二度傷害,內心要再接受一次判決的壓力,沒體會過的人不知道,希望檢察官可以幫家屬想一下,不要讓一家人傷害更重。」

何男的年邁父母則證稱,兒子很孝順、很乖,家裡靠他做臨時工賺錢,若何男被關,家中就無經濟來源。何男父母還說,他們曾照顧罹病的孫子,確實不好照顧,孫子會耍脾氣,會咬自己,不高興就會踢人,不好控制,兩個老人家沒有能力長期照顧孫子。

高院依據台大醫院對何男精神鑑定結果,認為何男21年來為了照顧腦性麻痺的兒子,在經濟、人力及精神上不堪負荷,甚至曾想輕生,但因還有年邁父母要靠他賺錢照顧,最後選擇掐死兒子,並相信兒子也可就此解脫,犯行類似「利他殺孩」、「慈悲殺人」。

高院判決還指出,從這件家庭悲劇,可見政府機關對身障者相關福利服務不足,審酌何男當時的處境,合議庭認為僅依自首減刑1/2還是太重,因此另依《刑法》的「情堪憫恕」條款,再減一次,今依家暴殺人罪輕判何男2年6月徒刑。可上訴。(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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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5:49

何忠明。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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