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食品第二代少東張劭緯的妻子安晨妤被爆料,與兒子的網球教練疑有肢體曖昧,引起議論,事實上元祖第二代「大阿哥」張乙濤婚姻也不平靜,他告前妻藍婉綺的偽造文書官司,纏訟4年多至今尚未落幕,藍女始終主張提領張的存款支付子女家用並沒錯,第二代兄弟各自為家事傷神。
元祖食品創始人張寶鄰的餐飲事業版圖橫跨對岸,身為長子的張乙濤在對岸協助父親經營,2006年7月和藍婉綺(37歲)登記結婚,2人帶著婚後所生3名子女同住對岸,但因互疑對方外遇而感情生變。
藍女於2013年11月12日下午1時許,返回她和張男在台北市的住處,拿走張男2本存摺與印鑑章,臨櫃將610萬元存款直接匯入自己帳戶。張男事後發現,怒控藍女涉犯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
藍女到案坦承領走610萬元但否認犯罪,辯稱當時她和張男仍是夫妻,張男將存摺、印鑑章放置地點及提款密碼都告訴她,授權她隨時領錢支付家用。一審時,張男出庭反駁藍女,強調被藍女領走的帳戶存款,是元祖公司匯來作為個人投資和房貸扣款之用,至於平日家庭開銷,他都用大陸地區的銀行帳戶轉帳給藍女。
張男並表示,藍女犯案前一天,他用通訊軟體通知藍女「台北房子的鑰匙換過了,也交代警衛了,請不要回來住了」等語,沒想到藍女仍執意進入屋內,應有竊盜故意。
藍女承認收到張男傳來的訊息,但她進屋時沒被警衛攔阻、家門鎖沒更換,印章、存摺也都放在原處,密碼沒改過,且她提領這些錢作為她與子女在大陸地區的生活費,並未違法。
法官認為即使是夫妻也不能擅自提領對方存款,且藍女所提單據無法證明用於家用,但雙方已依另案離婚判決辦妥登記,藍女應無再犯之虞,一審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緩刑2年,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2場,並全額沒收犯罪所得。
至於藍女被控竊盜罪嫌,一審認定藍女盜用張男存摺與印鑑章完成盜領,就將存摺與印鑑放回原位,沒據為己有,與《刑法》處罰竊盜行為的構成要件不合,判此部分無罪。
藍女上訴高院,去年底出庭時仍堅稱提款支付家用、沒犯罪,另聲請傳喚前夫作證,法官勸諭藍女「珍惜年輕歲月,生命不要糾結在本案」,諭令擇期再開庭。(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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