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遭搜出1.3億現金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收押確定

出版時間 2018/05/21
涉詐遭搜出1.3億現金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收押確定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與妻子林梓安、地主游象敬等人,被民政府支持者指控涉詐欺取財、洗錢等罪嫌,桃園檢調本月10日搜索約談後,在林男家裡搜出1.3億元現金,聲請法院將3人羈押禁見獲准,3人提抗告企圖撤押,高院指3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今駁回3人抗告確定。

林志昇(67歲)推動建國並成立台灣民政府,並以多項福利計畫吸收民眾付費加入,許多支持者原本深信不移,但林宣稱2016年會執政,卻變成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民政府台南州長」蔡朝鵬等人認為受騙,率眾北上向民政府總部所在的桃園地檢署提告,指控林男等人涉嫌詐欺,被害人共110人。

桃園檢調本月10日發動搜索約談,在林志昇位於桃園的豪宅住家裡的衣帽間,搜出多達1.3億元的現金,將林男與妻子林梓安(51歲)、民政府總部地主游象敬等7人帶回偵訊後,以林男夫妻與游男3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與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聲押禁見聲請。

林志昇因欠稅遭境管還被「禁奢」,名下無財產,林妻名下有多處房產,林男辯稱向民政府會員收的錢都用在美國打官司、沒私吞,妻子繼承很多遺產,本來就很有錢,加上從事精品買賣而累積資產,林妻供稱,小本生意免用統一發票,沒報稅或金流。

桃園地院裁准檢方的聲請,林男3人不服被羈押禁見,提起抗告。高院審理認為,依卷證資料顯示,林男3人確實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多名共犯未到案、證人待傳喚,加上「台灣民政府」定期銷燬帳冊、憑證,「台灣民政府」及林妻個人均有海外銀行帳戶。

高院認為,林男3人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且已知涉犯時間從2011年11月起、至少100人受騙,足認林男3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駛、防衛社會安全等目的,其他方式不足以預防3人再犯,今駁回林男3人抗告確定。(黃哲民/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林志昇(中)遭收押確定。資料照片
 13
林志昇住處遭搜出1.3億現金。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