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有罪】檢組戰鬥團隊 預料「三審辯真理」

出版時間 2018/05/15
馬英九。資料照片
馬英九。資料照片

為了高院審理馬英九洩密案,台北地檢署與高檢署合組一支戰鬥力十足的公訴團隊,多次會商後,認為全案「事實是清楚的,問題在於法律」,尤其總統與行政院長的法律關係,因為定調建構憲法理論,最終獲得法院認同,至於組成戰鬥團隊,則是「因為這是國家體制的問題,不是馬英九有罪無罪的問題。」公訴團隊也預期馬英九會上訴,且最高法院一定會進行言詞辯論,屆時真理將越辯越明。

當初一審判無罪上訴二審時,高檢與北檢就曾研議未來該如何打這場戰爭,最後決定由當時一審曾參與公訴的檢察官梁光宗與蕭永昌協助二審公訴洪家原,為了讓程序完備,還特別依《法院組織法》檢察一體原則,經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調2名北檢公訴檢察官共同實施蒞庭。

就戰鬥位置後,在這段期間,3名公訴檢察官幾乎將所有心思全都投入,對於所有可能的理由,全都想破了頭,因為不能與一審一樣的理由,每次出庭都要找出說服法官的新想法,還製成簡報,真的是累到無法言語可以形容,簡直是比偵查還要難,因為在偵查中,想完寫完偵查就結束,但在公訴,想完寫完,還要思索如何解釋。

為何這麼重視這個案子,倒不是因為要馬英九有罪無罪,而是國家體制的問題。像行政院長與總統的關係到底是什麼?在我國《憲法》上的的文字是清楚的,行政院長並非是總統的幕僚長,但是在實際的關係上是模糊的,因為在實務上面運作,卻像是一個幕僚長,這個結果可能是因為政黨政治或是因為總統提名所造成的政治性影響,但這個到底是不是「法律」?

如果允許總統知道的所有事情,若是這個事情跟總統、行政院長職權都無關的時候,總統到底可不可以找行政院長商量,甚至把這些資訊提供給他,就像是黃世銘的監聽報告,「可以嗎?」,這就是一個問題,若是像美國的白宮幕僚長,我們或許可以做其他的考量,但是台灣的憲法架構並非如此,「我們不可以把實務上運作倒過來說我們憲法是這樣規定,這樣體制就會混亂,除非修憲,確立總統與行政院長的關係,否則就是違法。」

為了建構憲法理論,公訴團隊在這半年間,每天幾乎都挑燈夜戰,每走一步都相當謹慎,因為這些東西教科書上沒有寫,所在當時戰鬥團隊就是定調在二審的攻防。

這回二審改判馬英九有罪,公訴團隊認為馬英九一定會上訴,而最高法院一定會開言詞辯論,因為這一件有許多議題值得拿出來辯論,像是行政特權,大法官解釋到底是不是這個意思?屆時就可以在最高把法院講清楚,另外相關內容是不是公務上可傳遞的訊息?也可以一次講清楚,真理才會越辯越明。(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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