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門三死】狠男奪三命 最重可處死刑

出版時間 2018/05/12
凶嫌郭濬毅狠心奪走三親友性命,最重可處死刑。李恩慈攝
凶嫌郭濬毅狠心奪走三親友性命,最重可處死刑。李恩慈攝

台南新化發生三死血案,律師葉銘進說,兇嫌郭男殺害外婆、叔公及嬸婆,奪走3條人命,其中外婆為其直系血親尊親屬,適用《刑法》第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至於叔公屬旁系血親、嬸婆屬旁系姻親,雖有親屬關係,適用刑法第271條一般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於嫌犯還在屋內搜刮財物強盜取財,屬殺人案及強盜案結合犯,已觸犯《刑法》第332條,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此案最重可處死刑,將來法院會不會判決處死刑,及死刑存廢的問題,勢必又將引起社會矚目。(林錫淵/高雄報導)

郭嫌以鐵鎚殺人。李恩慈攝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