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求償1320萬 網友酸:16年不愁吃穿

出版時間 2018/05/04

「一個車禍要1320萬!!!?」網友在今天在《爆料公社》PO文,指自己轎車違停,遭機車騎士追撞,看到對方的求償明細「「1320萬是很扯!」該張明細包含未來16年的薪水,共960萬元,機車撞壞財損5萬和新機車花10萬等,林林總總加起來求償1320萬元,但騎士本身應注意而未注意,不是沒有錯,卻這樣求償,詢問大家這樣是否合理。網友熱議「想錢想瘋了嗎?」「有成功嗎?…」「這是一種許願的概念嗎?」

網友「Che Min Su 」附上求償明細,醫療費50萬元、看護30萬元、輔具5萬元、新舊機車的損失15萬元、未來16年的薪資共960萬元,還有精神求償250萬元以及交通費15萬元。該張明細讓轎車駕駛成了傻眼貓咪,PO文「騙肖欸!」

「Che Min Su 」文中提到,車禍發生在去年10月16日的車禍,當時他車子未熄火違停在高雄市楠梓區德中路段,未料遭騎士從後追撞,該名騎士骨折,住院2個多星期,醫院建議休養3個月,警方事故初判表顯示,除了車子有違停情形,騎士未能注意車前狀況,也有疏失。

網友留言「這價位。。等於是死亡賠償金額了阿!!」「薪資16年….意思是,對工作厭倦的,可以趕快騎著摩托車,找路邊違停的車撞,撞得好,這輩子就不用工作,不愁吃穿?這種邏輯到底是哪來的?」

律師葉銘進表示,賠償金計算得考量自己是否有過失,另如薪資賠償,要視減少勞動能力的比例去計算,再從事故發生後到65歲之間的年數去算出,賠償金的計算,不是受害人說了算。(湯寶隆/高雄報導)

車禍發生後,警方到場處理。翻攝畫面
車禍發生時,有民眾外出察看。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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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PO出賠償金的計算方式。攝自《爆料公社》
受傷騎士的診斷書。攝自《爆料公社》
警方的事故初判表。攝自《爆料公社》
警方事故現場圖。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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