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無照騎車還嗆警 害母吃6千元罰單

出版時間 2018/05/04
姜姓男子無照騎車害母親吃罰單。示意圖
姜姓男子無照騎車害母親吃罰單。示意圖

一名姜姓男子去年11月騎母親的機車上人行道,被警攔查發現他違規記點太多,已遭吊銷駕照,警員對他開出違規、無照兩張罰單,另對姜母開罰6千元,姜男竟嗆警「我是北大法律的」。事後姜母提告抗罰,辯稱兒子趁她出國偷騎車,請求撤銷她的罰單,但新北地院查出姜母曾同意兒子騎她的機車,且姜男違規未結案高達13件,認定姜母有未善盡了解兒子有無駕照的疏失,今判姜母抗罰敗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9日傍晚姜男騎母親的機車行經台北市承德、民權西路口附近人行道,遭警員攔下,警詢問得知姜男騎乘的機車是母親的,透過網路連線進一步查出姜男因違規記點過高,駕照已被註銷,姜男當下宣稱:「真的假的?怎麼沒通知我。」還說他經母親同意,才會騎母親的機車出門。
 
警員對姜男開出人行道騎車、無照駕駛兩張罰單,姜男僅在人行道騎車的罰單上簽字,拒絕在無照駕駛的罰單上簽名,且用手阻擋警員蒐證鏡頭,宣稱他沒同意拍攝,警沒有權利一直拍他的臉,見警員拔掉他機車鑰匙,還嗆警:「我是北大法律的」,警員則回嗆:「沒有駕照不能騎車,…,自己唸法律的應該知道…。」

事後姜母收到「同意讓無照者騎其機車」的6千元罰單,認為不該罰她,向新北地院提出行政訴訟,辯稱兒子違規時,她人正在韓國,是兒子私自騎她的機車,且兒子已成年,又長期未住一起,根本不知他因違規扣點過多而遭吊銷駕照,請求法官撤銷她的裁罰。
 
新北市交通裁決處則反駁,警方採證影片中姜男明白表示騎車前有經過母親同意,且姜母將機車鑰匙放家中,未明白禁止兒子騎她的機車,也未去積極了解兒子有無駕照,堅稱裁罰合法。

新北地院開庭時,姜男證稱,母親出國前就知道他偶爾會使用她的機車代步,法官因此認為姜男雖一個禮拜或半月才回家1次,但姜男交通違規未結案高達13件,姜母有未善盡查證了解兒子有無駕照的疏失,今判姜母抗罰敗訴。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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