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里港鄉民代表會副主席余有志涉嫌撂人帶槍對高屏溪河川地租用農民暴力恐嚇取財。示意圖
(更新:新增屏東地院裁准羈押)
屏東縣里港鄉民代表會副主席余有志(60歲),因涉嫌撂人帶槍對高屏溪河川地租用農民暴力恐嚇取財,被列為這波全國同步的治平掃黑對象之一。他偵訊時雖坦承有帶人去談判,但僅稱是土地租用糾紛,要求合理賠償,否認帶人或帶槍械等惡劣行徑。屏東地檢署昨晚偵訊後,認為他涉嫌恐嚇取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請羈押,屏東地院於今天傍晚6時30分裁准羈押禁見。
據了解,去年10月至12月間,屏東檢調警等單位接獲三件高屏溪河床租地農民的陳情檢舉,矛頭指向余有志涉嫌帶「少年仔」以占用其河床地,致其利益受損,要求對方賠償「意思一下」;若不從則由「少年仔」施予暴力,強逼受害農民簽字給付補償費。
一位執法人員透露,目前接獲三件檢舉案,被害人都能提出合法承租河床地的許可證明,有的還出示手腳等被打傷的驗傷證明,而每件的金額約都在3萬元至5萬元間。檢舉內容中有的還提到有帶槍逼迫,但搜索過程未發現有槍。余偵訊時雖坦承有帶人去談判,但僅稱是土地租用糾紛,要求合理賠償,否認帶人或帶槍械等去傷人行為。
屏東地檢署昨晚偵訊後,認為他涉嫌恐嚇取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請羈押,屏東地院於今天傍晚6時30分裁准羈押禁見。(陳宏銘/屏東報導)
出版時間:16:30
更新時間:20:40
被列治平掃黑的余有志。翻攝畫面
余有志被列治平掃黑對象,是因高屏溪河床租用土地利益。圖為高屏溪河床浮覆地上農地。陳宏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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