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逆轉魏應充有罪 一審院檢:尊重

出版時間 2018/04/27
頂新案二審逆轉,彰化地院表示尊重不同審級判決。資料照
頂新案二審逆轉,彰化地院表示尊重不同審級判決。資料照

頂新前董座魏應充等6被告一審全部獲判無罪,台中高分院今逆轉改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名,重判魏應充1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說,法官基於職責獨立審判,對於二審的判決結果絕對尊重,在不同審級不同法官有不同判斷,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對於二審不同的結果都予以尊重,沒有什麼意見,當初合議庭法官也並無任何意見的表示。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尊重二審判決,本案二審由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率領團隊主導,收到判決後,會依高分檢主任的指示,再進行會商研究。一名參與本案檢察官透露,昨晚其實心情也很忐忑,得知判決結果很欣慰。(俞泊霖/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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