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油案3法官 每周開會討論案情

出版時間 2018/04/27
審判長洪曉能(右)。資料照片
審判長洪曉能(右)。資料照片

頂新劣油案經過2年又3個月的審理,審判長洪曉能、受命法官簡璽容、陪席法官楊真明3名法官,從今年起至今,近4個月的時間,每周都開會討論案情,終於在今天宣判結果,卸下這個重擔。這對於中途換將的受命法官簡璽容,更是如釋重負。三位法官認為已經盡力完成,判決結果可受社會公評。至於評價如何,都會接受,不便受訪,也不會對判決內容做任何辯護。
 
這份二審判決多達265頁,另附卷100頁。據了解,審判長洪曉能、受命法官簡璽容和陪席法官楊真明在辯論終結後這近4個月來,每周都開會討論,從證據的取得、查核,到法律的適用,都一條一條拿出來省視,逐一清冊完成。
 
審判長洪曉能則是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先後歷練台北、板橋、宜蘭地院法官、高院法官及福建連江、澎湖、花蓮等3個地方法院院長,並曾因協助司法院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及2010年度辦案績效良好而獲嘉獎。
 
簡璽容法官是政大法律係畢業,法訓所39期,曾任彰化、台中地院法官。曾在彰化地院任審判長時,判彰化一名狼父舌吻前妻13歲女兒5秒鐘,以少女未感受到性自主決定權遭侵害而判無罪,一度引起婦女團體強烈抗議;另去年審理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判無罪案等重大案件。其審理風格迥異,自成一格,不受外界干擾甚明。
 
事實上,簡璽容是中途接下頂新劣油案。2016年她才剛以「三專生」(3年回任地院)的菜鳥身份,升到台中高分院當辦事法官,就被任命頂新重大案件的受命法官,其經驗和審判公信力備受檢察官和社會質疑。也因為外界高度關注,簡璽容法官更決心要做出一份無從挑剔的好判決。
 
2015年台中高分院受理頂新上訴案後,於同年12月17日從827支籤中抽出頂新案3位法官,原本確認由吳幸芬擔任受命法官,與陪席法官楊真明及擔任審判長的庭長洪曉能,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頂新案。
 
但審理到隔年9月1日,受命法官吳幸芬突然傳出調回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僅於調動前15天,亦即8月15日召開全院法官會議,決議改由剛上二審的簡璽容法官(法訓所39期,曾任彰化、台中地院法官)承接受命法官一職。此舉一度引起社會疑慮,更被台中高分檢指摘黑箱作業。如今台中高分院做出如此判決,台中高分檢檢察官的眼鏡,應該都掉下來了。(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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