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控他約吃雞性侵,雇主喊冤她挑逗仍不舉。資料圖片
印尼籍女看護控遭性侵,雇主喊冤是她頻挑逗,4次都不舉,檢察官認為她多次有機會求救卻未報警,不起訴雇主。
《蘋果》即時報導,桃園一名50歲的郭姓男子,去年初僱請印尼籍的女看護(28歲)照料行動不便的母親。去年4月,看護控郭男性侵,他坦承有發生肌膚之親,但是你情我願,事後還陪她去看牙醫,跟家人到廟裡上香。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看護指控雇主,有次還以「吃炸雞」名義遭扒光衣服還咬她大腿。郭男否認,指稱是女方主動也是她留下吻痕,發生4次性行為,但自己無法勃起,連保險套都戴不進去。
看護要求收費一周2次4000元,郭男回,「你都笑我不會硬」改提議摸1次1000元。檢方調查,看護也未趁機向鄰居求救,曾向勞工局說「不要報警,只想換雇主」,因無其他積極證據,對郭男不起訴處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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