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被請喝花酒 無罪!法院:有悖官箴不算貪污

出版時間 2018/04/26
官員被請喝花酒,無罪!法院:有悖官箴不算貪污。資料圖片
官員被請喝花酒,無罪!法院:有悖官箴不算貪污。資料圖片

官員接受包商花酒招待,法院判決認為,請客文化存在已久,有悖官箴,但不算貪污,官員無罪。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許姓前處長,2011年承攬一項六龜區及賽嘉樂園的工程時,索討回扣,劉姓建築師稱還不包括上理容按摩院等費用。

檢方另查出,許男與楊姓副處長承攬六龜遊客中心舊址整建工程一案,接受吃大餐、續攤喝花酒等。合議庭認為,招待官員喝花酒,如此請客文化存在已久,雖有悖公務員守份自持官箴,非等同貪污治罪條例所處罰的職務上行為,判決許男及楊男無罪。(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