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長期追求石姓學妹不成,竟在去年12月11日上午10時許闖進對方教室,爭吵後抽出預藏水果刀對石女連刺3刀,造成她右肩、脖子、耳朵受到刀傷,當場鮮血淋漓,陳男被見義勇為的助教壓制後被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將他收押並依殺人未遂重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首開庭,陳男辯稱罹患「亞斯伯格症」,請求精神鑑定。
陳男今從看守所被提訊出庭,神情冷漠、面無表情地坐在被告席,與法官對答時令人感覺頗有禮貌,對於刺傷石女犯行,他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是情緒失控觸犯傷害罪。陳男說明,他高中時搭捷運結識石女,起初覺得石女對他很友善,兩人還會通電話聊天,但是過了幾個月後卻感覺對方變得對他愛理不理。
陳男指出,他為了與石女常相聚,從原本考上的台北教育大學轉學到世新,案發當天他在走廊上遇到石女,詢問為什麼都不理他,石女直言「不想鳥你!」陳男備感羞辱,又想到曾被石女在臉書PO文暗諷「癩蝦蟆天鵝肉」,一氣之下就拿出從家裡帶出來的刀子「嚇唬嚇唬她」。
陳男聲稱,他當時在心情緊張下,無意識順勢刺了石女3刀,當下就驚覺做錯事,退到教室後方讓人壓制打算自首。法官質疑,如果並非有殺人意圖,為什麼要帶刀子去學校?陳男對此辯稱:「那陣子心情不好,想要自殘。」
陳男辯護律師進一步指出,陳男罹患「亞斯伯格症」的精神障礙,對於感官刺激較一般人敏感,情緒起伏也較一般人大,因為此疾病而導致與石女之間互動不斷產生誤解,也因為此疾病而在案發當時出現情緒失控的情形,請求法官對陳男進行精神鑑定,並聲請傳喚陳男母親出庭作證。
檢察官則駁斥,從陳男案發及偵查中的相關行止看來,陳男並沒有因病顯著減損或喪失行為能力,無精神鑑定必要,陳男母親與其犯行無關也無傳喚必要,陳男自稱想自殘,雖然他曾有以刀劃傷自己手送醫的紀錄,但那並不是案發那陣子的事情,而是很久以前的行為。
不過檢察官聲請傳喚石女作證,只是考量石女長期被陳男騷擾又遭刺殺,為保護證人安全,請求以視訊方式或在隔離法庭進行訊問。
陳男的律師再補充,為免持需加深石女的負面情緒,陳男父母一直希望親自拜訪石女表達歉意,可惜始終不得其門而入,陳男父母期盼透過協商實質彌補石女損害,如此也符合政府目前推行的「修復式司法」精神,請求法官安排雙方協商調解。
法官最後曉諭,會轉達陳男試圖和解的善意,全案擇期再開庭,將傳喚石女及當天壓制陳男的張姓助教出庭作證,至於陳男是否送精神鑑定,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李奕緯/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