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因赴中兼課遭調查。資料照片
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遭「卡」兩個多月未上任,還遭告發赴中兼職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法》,台北地檢署月前分案偵辦後,歷經多日調閱管中閔的出入境等資料後,今低調密訊5名證人出庭,釐清管申報出國兼課的細節,最快下周傳喚管出庭。
北檢偵辦管案,可說是神祕到家,不但不公布承辦檢察官身分,也刻意不讓警方與調查局參與,擔心洩密。但據了解,承辦檢察官是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的高材生,心思縝密,且辦案經驗豐富,又具備優秀外語專長,而被檢察長邢泰釗欽點偵辦管案。
檢方為了釐清管中閔是否有赴中兼課,已向國發會等單位調閱管申報赴中的明細和相關資料,與管中閔的入出境資料比對,最快下周將傳喚管出庭。
由於管中閔曾擔任國發會主委等政務官,屬《國家機密保護法》中受管制的離職人員,卻在卸任後未經核准持續赴中授課,依該法規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與「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退離職後3年內,未經核准擅自出境或逾越核准地區者,最重可判刑2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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