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同學洗澡 色博士生判賠30萬

出版時間 2018/04/12
色博士生在浴室藏放相機偷拍女同學裸照。示意圖
色博士生在浴室藏放相機偷拍女同學裸照。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015年3月就讀研究所期間,與蔡姓女同學一起到美國波士頓參加研討會,卻在當地民宿浴室藏放數位相機,偷拍蔡女裸照,回台後竟以暱稱「誰認識大奶蔡OO」暱稱進入網路聊天室,還將2張蔡女裸照私LINE給留姓男子。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秘密罪判張男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定讞,民事部分今再判他須賠蔡女30萬元並刪除裸照檔案。

判決指出,年近30歲,現已在國外大學就讀博士生的張男,2015年仍在台灣某大學擔任研究生,同年3月底與蔡姓女同學等人前去美國波士頓參加研習會,投宿當地民宿,張男卻在浴室偷放數位相機,偷拍蔡女洗澡,取得2張裸照。
 
回台後的2017年5月底,張男在板橋住處覺得無聊,用「誰認識大奶蔡OO」的暱稱,進入UT網路聊天室,而留姓男子以「高雄%%%%%%」暱稱跟張男回應,表示認識,張男則問:「你會想意淫她?」、「我有她的裸照,你想看嘛?」將兩張裸照私LINE給留男。

蔡女查察此事怒告,新北地院開庭時,張男強調無意散布於眾,僅給了留男,說自己將去國外攻讀博士,希望能給自新的機會宣告緩刑,但法院認為張男已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只是未遂而已,更造成蔡女嚴重身心受創,若給緩刑已屬不公,判拘55天,可用55000元易科罰金,未給緩刑確定。

另蔡女對張男提出民事求償500萬元,也要求須刪除偷拍照片檔案,表示張男侵害其名譽、隱私,雖發生已近2年,但仍終日擔心私密照遭曝光,至今須接受心理諮詢,才能減緩痛苦。

被告張男雖認錯,更稱有意透過LINE道歉,但已遭蔡女封鎖,又父親生意失敗,家中尚欠債1210萬餘元,弟有癲癇在家待業,母也有子宮頸病變,個人也在經濟、學業壓力下有憂鬱症,才有該不當行為,希望法院減少賠償金。法院考量蔡女受害情形,判他須賠30萬元並刪除偷拍裸照檔案。(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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