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律師袍到法院詐財 辯「穿好看而已」

出版時間 2018/04/11
台中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台中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彰化市一名許姓男子(38歲)去年8月穿律師服到台中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看見一名許姓婦女在寫子女監護權爭訟訴狀,竟假冒律師佯稱可幫忙打官司,許婦信以為真,付3萬5500元請他寫了7份訴狀,事後向律師公會查詢,卻查無此律師,才知受騙怒提告。許男到案辯稱「穿律師服只是覺得好看」,但台中地檢署不採信,今依詐欺、違反《律師法》等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8月31日下午許男在台中地院一樓聯合服務中心,看見許姓婦人一人獨自在寫訴訟,藉故攀談後,知悉許婦正打算與準備離婚的丈夫打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官司。許男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資格,但仍身穿著律師,向許婦佯稱他是律師,可以幫忙寫訴狀,收費可以算便宜,還拿出一張名片,上面印有「司法官特考及格」、「律師高考及格」、「建誠法律事務所許XX」。
 
許婦信以為真,便請許男代寫訴狀,許男便從去年9月1日起到26日止,以電腦打字的方式為許婦書寫刑事、民事等共計7份訴狀,許婦因此支付給許男3萬5500元。事後許婦向法院裡設置的律師公會查詢,發現沒有這個人,才知被騙。
 
許男到案坦承有幫忙寫訴狀,也有收費,但辯稱沒有說他是律師,名片也是印錯的,而穿律師服,「單純只是覺得好看而已」。台中地檢署不採信許男的辯詞,今將他起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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