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拿護照回國遭拒 移民署調監視器打臉

出版時間 2018/04/11
移民署位於台中港的查驗櫃檯。翻攝畫面
移民署位於台中港的查驗櫃檯。翻攝畫面

林姓(40歲)及陳姓(56歲)兩名互不認識的陸配,本月1日都搭乘「海峽號」從台中港回福建平潭家鄉省親,9日林女到平潭票務窗口購票返台時,窗口人員卻發現林女出示的是陳女的中華民國護照,不是她本人的,因此拒絕售票;林女就以「在台通關時移民官員弄錯,讓她拿到陳女護照」為由,要求移民署台中港分隊「通融」讓她入境。

移民署台中港國境事務隊接獲林女在台親友的通報後,立即調出當天二人出境監視畫面查看發現,查驗時間相距近20分鐘,而且通過查驗台都是一人接著一人,依序通關查驗,二人確實是本人持個人護照通關,推翻林女「移民官弄錯」的說詞。

台中港國境事務隊進一步指出,二人錯拿護照下船後,大陸邊防人員也不可能放行;林女若真的誤拿到他人護照,最好的辦法是就地通報遺失,移民署在對岸船務窗口都有護照遺失申請入境表,填好表單,窗口即會傳真回台,移民署查驗確實是我國人民,就會回傳驗證單據,讓林女據以購票登船,回台後再申請補發護照;持他人護照是不可能入境的。(孫義方/台中報導)

台中港旅客服務中心。孫義方攝
林女的護照。翻攝畫面
陳女的護照卻在林女手上。翻攝畫面
移民署台中港分隊櫃檯。孫義方攝
今搭乘「中遠之星」從台中港入境的旅客。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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