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海關與航警局9日共同攔獲一起旅客超帶黃金與金元寶出境,由於該名旅客未申報而遭暫扣,且將面臨巨額新台幣114萬元罰鍰。關務署台北關呼籲,旅客出入境所攜帶現金,黃金,珠寶等通關前務必主動誠實申報,以免被查獲遭到罰鍰處份。
海關調查,該名陳姓旅客9日傍晚抵桃園機場第二航廈航空公司報到櫃台,辦理飛往美國紐約班機手續,並在他的托運行李經X光透視檢查時,值勤安檢員察覺箱內影像有異,通報海關人員到場開箱檢視,發現行李箱裡面放置金條7條及金元寶2只。金條上面打印了「景福」,「千足純條」,「9999」等印記,每條重達186公克,金元寶每只重37公克,海關初步估計市值約174萬元。
據陳姓旅客向海關表示,因他從美國返台探視生病母親後,母親日前託他帶回美國保管,他個人並不清楚攜帶黃金出境需要申報的規定,被查獲且被處巨額罰鍰相當懊惱。
台北關課長連明德呼籲,旅客出入境攜帶超過2萬美元等值黃金,外幣等值1萬元,新台幣10萬元及人民幣2萬元,通關前都應該向海關申報。若以此案陳姓旅客案例來說,若以此案陳姓旅客案例來說,如果該旅客有事前申報,卻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輸出許可,海關僅處分退運,但陳姓旅客沒有向海關申報,才會受到罰鍰處份,蒙受損失。
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臺北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林啟弘/桃園機場報導)
旅客銜命代母親保管金條,卻沒申報遭海關攔查處份。林啟弘攝
黃澄澄的金條與金元寶非常亮眼。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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