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職」還是「被離職」 長庚醫院前決策會主委李石增提告討薪資

出版時間 2018/04/10
長庚決策委員會前主委李石增。資料照片
長庚決策委員會前主委李石增。資料照片

(更新:新增長庚聲明)

長庚醫院去年爆發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時任長庚醫院決策會主委的李石增醫師自認是「被離職」,於是打官司確認與長庚醫院僱傭關係存在,並求償離職後至案件確定期間的每月薪資共數百萬元,台北地院今開庭,李認為當初辦離職被動手腳,長庚卻主張他是「被免職」,因此不排除聲請傳喚長庚董事長王瑞慧出庭作證

長庚醫院晚間發聲明指出,李石增醫師擔任本院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期間,因急診事件而於106年6月30日經免除其主任委員行政職務,惟李醫師於106年7月3日委請助理辦理離職手續後卻不願離職,反宣稱委請助理辦理離職不具效力,並向桃園地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請求「回復工作」及「按月給付其復職前之薪資」,遭法院駁回確定後,又以相同主張及事證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並請求本院給付薪資,現由該院審理中。

林口長庚急診醫師集體離職風波,後來演變成董事長王瑞慧與決策會主委李石增的「免職」與「被離職」爭議,衛福部當時調查後認為雙方說法落差大,無法介入,傾向由司法解決。
 
去年7月27日,李石增開記者會指出,長庚醫院免職其決策委員會主委的醫師職務,完全未依照院內既定程序,用「免職」以「辭職」遮掩,長庚對外宣稱他是「請辭」,實際是被「免職」,請秘書協助辦「免職手續」卻被改成「辭職」,但辭職依約要30天前申請,既然不符規定,契約就仍然生效。
 
庭訊時,長庚律師主之雙方僱傭契約已不存在,因李石增去年7月3日已辦理離職手續,且他去年12月即年滿65歲,院方不願與他成立另一項「顧問級主治醫師契約」,所以雙方契約關係因此而終止。李的律師則認為,契約沒合法終止就是存在,不會因65歲就消滅,不必再成立另一個「顧問級主治醫師契約」。
 
此外,李石增去年7月3日請徐姓秘書協助辦理「免職手續」但遭動手腳,法官為釐清,將傳喚徐女作證,全案將於5月29日續行審理,李另不不排除聲請傳喚長庚董事長王瑞慧作證,以釐清全案真相。(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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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9:11
更新時間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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