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攝自「爆料公社」
該不該賠?有早餐店業者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一名顧客日前到店裡用餐時稱被椅腳劃傷流血,過了3天後,顧客拿著診斷證明再到店裡,表示需要休息3天,要求7000元的請假薪水和醫藥費賠償,「如果未達他的要求,他說下次就不是這麼簡單處理了...」。
業者表示,顧客4月4日到店裡用餐,稱被椅腳劃傷腳踝受傷流血,當下就說要去就醫,3天後拿著急診單和診斷證明到店裡求償,顧客自稱是美式大賣場員工,月薪6萬元,因為到早餐店用餐受傷,必須休息3天,加上急診費用1000元,所以要業者賠償7000元,「還說他休3天不夠,腳很痛無法著地,還需要再休息,只要求3天的薪資,沒有獅子大開口。」
業者表示,當時有向顧客表示只願付醫藥費,但顧客不同意,堅持要加上3天的薪水,總共7000元。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上顯示,該顧客是「左側足部擦傷」,於4月4日近中午時去急診,醫師也確實註明「宜休息三日」。
網友們看了都紛紛質疑,認為這名顧客應該舉證自己的薪資、工作等資料,也有人覺得這名顧客搞不好根本是藉此騙錢,「不要臉,這麼的騙術」、「賣場員工薪資這麼高喔」、「擦傷要掛急診還要休息三天哦?」、「不可以私了,報警,不然以後這種錢會花不完」、「如果這樣能拿到錢,台灣就沒低收入戶了」、「請他證明是你們的桌子弄傷他的」。(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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