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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刑事一審判決2月出爐,董座許金龍被法官痛斥「隻手遮天」,認定犯非法私募、虛偽收購、炒股等7大罪,判刑18年併科罰金1億元。而另一受矚目的涉案人「國票大盜」楊瑞仁(改名楊博智),也因擔任炒股作手被判刑2年。民事部分,楊瑞仁遭投保中心連帶求償28.69億元,但他未曾出庭也未請律師,本月底即將宣判。
樂陞案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院去年8月先就公開收購契約不履行部分,判日商百尺竿頭及負責人樫埜由昭等人連帶賠償46.2億餘元。代表受害股民的投資人保護中心另針對證券詐欺、財報不實等犯行求償40多億元,該案上月26日北院開庭,許金龍也以被告身分到場,但減去長髮還著戴口罩,與過去意氣風發判若兩人。
開庭時,法官諭知楊瑞仁、樫埜由昭及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等4人,因為均未曾出庭申辯也沒請律師,將在4月30日先行宣判,法官就此詢問雙方意見,投保中心律師表示認同,許金龍則問:「為什麼楊瑞仁之前刑案時都完全配合司法機關,民案卻放棄訴訟…」,但法官認為其問題與此程序無關,加以打斷,許金龍未再發言,庭末還押。
開庭結束後,投保中心律師透露,楊瑞仁因為涉及操縱股價等侵權行為,依照《證交法》155條規定:「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因此向他連帶求償高達28.69億元。而配合樂陞公司炮製虛偽收購的百尺竿頭公司,則被連帶求償22億餘元。
不過投保中心律師仍強調,法官對於最後的判賠金額還是有裁量權,未必就會依投保中心認同的一造辯論來判。
樂陞案源於前年5月日商百尺竿頭對外宣布,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使樂陞股價創最高115.5元,但百尺竿頭最終毀約,造成國內首見的公開收購違約交割事件,樂陞市值迅速蒸發逾183億元,去年10月19日黯然下櫃,投資人血本無歸,檢調進而介入偵辦。
刑案一審判決今年農曆年前出爐,台北地院認定全案涉及7大犯罪事實,包括許金龍5次隱瞞公司董事會及其他成員,私自安排紙上公司參與樂陞私募股票應募,進而獲得2成差價的不法利益;以及與中國天遊公司執行長王佶、樫埜由昭等共同安排「日資為名、中資為實」的虛偽收購案;還有透過大股東鄭鵬基找上楊瑞仁,以連續高買、連續低賣、相對成交等手法製造股票交易活絡假象。
法官痛批,許金龍一再隻手遮天,靠著三寸不爛之舌以違法手段擴張版圖,認為只要實現其結合中資投資樂陞、再讓樂陞插旗中國市場的遠大商業計畫,任何作為都可以正當化,犯後還持續編造各種不合理之藉口妄圖說服法官,自始自終從未認錯悔改,依證券詐欺等罪判18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至於楊瑞仁則審酌他坦承犯行並繳回操盤傭金320萬元的犯罪所得,依操縱股價罪輕判2年並予緩刑5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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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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