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逆向誤上快速道路 斗南警護送回家

出版時間 2018/04/06
戴姓失智婦人撿紙箱,誤上快速道路,幸獲斗南警方即時護送回家。斗南警分局提供
戴姓失智婦人撿紙箱,誤上快速道路,幸獲斗南警方即時護送回家。斗南警分局提供

雲林斗南警分局昨午獲報,台78快速道路有行人,且撿拾資源回收並逆向行走,古坑分駐所警員張書銘奔赴台78西向40K,發現戴姓女子(54歲、斗六市人)正抱著紙箱,立即先將戴女送下快速道路,並設法護送返家。

張書銘問:「妳要去哪裡,怎會走上快速道路?」戴女表示,因車禍撞傷腦部,常常忘東忘西,只記得住斗六市榮譽路,平常出門撿資源回收,帶回家給八旬父親變賣,昨8點多出門,莫名走上快速道路,直到11點多被警察發現。

張書銘將戴女送到斗六公正派出所,透過系統查詢,確認身分、地址,再護送返家,讓家屬直向警員說:「謝謝!」。

斗南警分局黃福良提醒,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禁止行人通行,可依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開罰3000元至6000元。(林靜盛/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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