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攤老闆猥褻國中少女 爽完嗆「去收驚啊」

出版時間 2018/04/04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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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男子(47歲)在桃園開麵店,去年3月11日見一名國中少女到店裡買午餐,竟對女生說「妳最近怎麼變胖了,讓我抱抱看」,接著摸女生腰,還從正面環抱她。法官認定他強制猥褻,判處8個月徒刑。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少女受辱後返家告知媽媽和阿姨,媽媽到麵店興師問罪,後來楊男到少女家中道歉、寫悔過書,賠2萬6千元和解,不過被害者家人認為他沒誠意,提告強制猥褻。

法院審理,楊男否認強摸女生,女生阿姨作證,楊到家中道歉,態度敷衍,還說「那帶她去收驚好了」;法官判楊8個月徒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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