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出爐 法務部盼增進國際合作

出版時間 2018/03/30
法務部外觀。資料照片
法務部外觀。資料照片

因應今年11月我國將接受亞太反洗錢組織第三輪評鑑,法務部結合行政院等機關檢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現況,今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檢視我國肅貪績效和未來工作。法務部指出,我國已制定《洗錢防制法》、修正《公司法》和《財團法人法》並研擬《引渡法》,希望藉此提升各界對我國反貪腐工作的監督,促進各界參與及相互合作。
 
法務部指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內容涵括貪腐行為的預防措施、定罪和執法、國際合作、不法資產的追回,促使世界各國共同致力於反貪腐議題。我國主動遵守國際規範並進行全面性的自我檢討,首次國家報告係以逐章逐條的方式回應公約的法制面或制度面要求,亦提出近5年的執行統計數據或重要案例,呈現我國落實公約的優點及不足。
 
例如我國105年修正公布《洗錢防制法》,要求公、私部門落實防制洗錢的相關作為,並引進擴大沒收規定,即是積極回應本公約對於洗錢防制的要求,杜絕不法金流橫行。就私部門貪腐防制議題,行政院已擬具《公司法》修正草案及《財團法人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亦已送立法院審議,《引渡法》亦由法務部研修中,以建立更完備的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源基礎,更加有效、及時地追回贓款,並有助於我國引渡人犯。
 
經由各機關的全面盤點,亦為符合國際反貪腐立法趨勢,首次國家報告也提出整併《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考量引進「影響力交易」規範,以及研議揭弊者保護機制、私部門賄賂法制、法人刑事責任與課責機制等,與2017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一致,均由法務部及相關機關積極推動立法或修法,定期對外說明進度。
 
而透過首次國家報告的公布及國際審查,除能促使我國法制及政策與國際接軌外,並有助於提升社會各界對我國反貪腐工作的監督,促進各界參與及相互合作,另外,經由檢討相關制度及措施,更可增進反貪腐的國際合作,與世界各國共同預防及打擊貪腐。(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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