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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去年偵辦黑心豬疫苗案,發現有人還組成「注射隊」向鴨場兜售禽流感偽藥,本月15日、19日到雲林、桃園市與彰化縣內搜索,帶回吳姓父女、張姓屠宰業者與余姓養鵝業者等12人,偵訊後,以有串證之嫌,向法官聲請羈押8人獲准。
檢調15日到雲林東勢吳家搜索時,吳女見父親與檢察官對談,夾帶血清躲進廁所沖馬桶滅證,調查員起疑要求開門,吳女還故作嘔吐聲因應,懷疑湮滅證據撞開廁所門,果然看到馬桶、地板滿是血跡,檢察官現場指示,逮捕吳女控制行動。當日查扣544瓶可疑疫苗。
檢調發現,雲林東勢吳姓父女(62歲,33歲)養鴨兼開屠宰場,見禽流感爆發,想發疫情財,前年起蒐集染疫家禽,利用離心機將血水與血塊分離出血清,復添加抗生素等不明藥物,製成號稱可預防禽流感之禽流感動物用偽藥,在雲、嘉、彰、投等地兜售。
桃園市張姓屠宰業者(57歲)去年7月加入行列,由屠宰場提供血液供製作血清。
檢察官正依帳冊統計販售偽造疫苗、施打不法所得中,另以吳男、張男鴨場規模,換算匿報染疫鴨隻出售數量,粗估3年來不法所得超過2千萬元。
檢察官追查發現,彰化余姓業者(44歲)獲知有人自製疫苗,前年也採集飼養家禽血液製血清,請「注射隊」為自家鴨鵝注射,且余男7年前曾將瘦肉精摻雜於鵝隻飼料中,供鵝隻食用,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已經彰化地方法院判刑確定,仍不知收斂再犯。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防疫所技正鄭安國呼籲,國內禁用禽流感疫苗,是避免病毒異變,造成更大疫情損失,請家禽飼主做好禽場自主衛生管理工作,不使用違法藥劑及疫苗,對整個產業發展及疫情控制才有幫助。另已送驗查扣偽造疫苗,確認藥劑成分,甚至是否夾帶禽流感病毒。
檢察官持續釐清犯罪過程外,另清查被告等人財產資料,已向法院聲請扣押被告名下不動產及金融機構帳戶內之款項、汽車等財產,且經法院裁定獲准,落實「無人能因犯罪獲利」的司法正義。
全案是檢察長鄭銘謙前年獲知後,指示主動偵辦,檢察官何金陞、沈郁智、郭智安、李侃穎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雲縣警臺西分局與斗南分局、彰縣警北斗分局,會同農委會防疫檢疫局、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彰化縣動植物防疫所,偵辦黑心疫苗案件。(林靜盛/雲林報導)
發稿時間 1139
更新時間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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