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突開車門害婦摔車 大七駕駛全家進警局

出版時間 2018/03/17
肇事駕駛未依兩段式開車門害婦人摔車。翻攝畫面
肇事駕駛未依兩段式開車門害婦人摔車。翻攝畫面

又發生汽車駕駛未依兩段式開車門害騎士摔車意外!苗栗縣通霄鎮台1線青松園餐廳路段,近午發生一起汽、機車車禍,邱姓男子(69歲)駕駛1輛BMW750豪華轎車,停靠餐廳對面路肩,一家四口正準備下車用餐,不料,邱男未注意後方來車依兩段式開車門,當場導致後方汪姓婦人(32歲)碰撞到駕駛座車門而摔車,結果中餐都還來不及吃,全都進警局製作筆錄。

原本下午要到台中的邱男向警方說,當時剛停車準備到對面餐廳用餐,才開車門就不小心與後方機車發生碰撞,飯都沒吃成還要修車,真的倒楣。

汪婦指責說,才買完菜要回家煮中餐,是因對方沒注意就直接開車門,根本來不及閃躲就直接撞上,還好只是手腳擦破皮輕傷。

警方表示,根據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未依規定開關門肇事,可開罰1200元到3600元紅單,還好這起意外女騎士只受到輕微擦傷並無大礙,肇責還有待進一步釐清。呼籲民眾開車門時,應遵照「先看後照鏡轉頭開車門」、「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以確保安全。(吳傑沐∕苗栗報導)
 

汪婦摔車後自行起身,幸僅手腳擦破皮輕傷。翻攝畫面
肇事駕駛未依兩段式開車門害婦人摔車。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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