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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灣演藝之父」之稱的新象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2012年間卻爆發性騷擾翁姓女聲樂家的醜聞,去年被判刑3月定讞,但他另案犯偽造文書罪被判刑5個月,日前法院裁定兩案合併執行7個月,其中5個月許博允已易科罰金取代入獄服刑,今再到台北地檢署易科罰金6萬元執行剩餘2個月完畢,但他受訪仍否認犯行,堅稱遭人栽贓陷害,甚至自比「岳飛被幹掉!」
許博允(74歲)今天上午10時20分許搭計程車來到貴陽街北檢第二辦公室,一身西裝襯衫仍顯得風度翩翩,記者問他:「今天是要繳罰金還是入監。」他瀟灑一笑說:「開玩笑的吧。」言下之意即:「當然不是入監。」
許博允從北檢二辦下樓前往隔壁台灣銀行辦手續途中,記者提問:「現在全球抵制性騷擾,您要不要表示一下歉意?」許博允略顯激動地回覆:「什麼歉意?!是他們違背天理!我將會在適當的時間交代事件所有始末,讓你們看清楚誰有道理,最好請各報的總編輯都來。」
許博允步出台銀時又表示:「這群違背天裡的人,我將會向全世界公佈,讓他們無所遁形。」記者問:「您要不要先談談您的冤情?」他接著說:「這不是冤情不冤情,這是栽贓、陷害。」他還強調:「岳飛都會被幹掉!」
許博允最後要搭計程車離開時再表示,他會召開一個很大的國際記者會,但記者問:「是在近期之內嗎?」他卻回覆:「你要知道這個官司打了多少年,我要整理資料不是那麼簡單的。到時候會讓你一看就很清楚,誰是犯人,誰是要對天道歉的!」
許博允出身政商世家,祖父許丙在日治時代擔任板橋林家林本源的日語翻譯發跡,後出任台灣總督府評議員、日本貴族院議員等職,國民黨政府來台後雖一度因涉台獨案下獄,出獄後又出任台灣省政府顧問委員,許博允在父親許伯埏影響下開始投入藝術,1978年成立新象基金會,專門舉辦藝術活動。
但許博允2012年8月某晚與台北市立交響樂團翁姓女聲樂家等人在pub聚會,過程中不斷對翁女性騷擾,包括藉機觸摸翁女手部、背部等處,並且在翁女起身敬酒時,乘機親吻她的臉頰。全案經翁女向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投訴立案,2013年許博允遭起訴,纏訟4年後判刑3月定讞。
但因許博允先前另犯偽造文書案被判刑5個月,日前高等法院裁定與性騷擾案合併應執行7個月徒刑,而許博允已先繳納5個月易科罰金,所以刑期只剩2個月,今天才向台北地檢署報到,以易科罰金6萬元結案。(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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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604
更新時間: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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