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電魚瑪鋉溪上游。翻攝畫面
(更新:圖片)
桃園市一名58歲白姓男子,去年8 月凌晨駕駛自小客搭載同鄉61歲劉姓友人,前往新北市瑪鋉溪上游偷偷電魚,白男以手持連接蓄電池通電的竹竿,伸入溪中電暈魚蝦令其浮起的方式違法抓魚,劉姓男子則在旁看顧捕撈到的魚蝦,2人電魚抓了1個多小時後,郭姓居民路過發現隨即報警。
白、劉2人警覺到被發現,趕緊躲入山林間,並打電話請不知情的萬姓男子開車前來載走,警方在現場找到蓄電池的背包、竹竿電線、漁網及6.5斤漁獲等證物,由現場留下的自小客車循線約談白等2人到案說明。
白男坦承偷電魚,劉男則辯稱不知道白男要去電魚,他只是在旁邊等分魚吃。檢方依違反漁業法提起公訴,法院判處白男1年2月,緩刑3年,劉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出版時間1415
更新時間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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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魚捕獲漁獲。翻攝畫面
電魚的蓄電池等證物。翻攝畫面
電魚捕獲的漁獲量。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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